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

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

自新税法实施以来,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讨论从未间断。眼看这年度汇算开始了,可还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不要办理?一起来看↓↓↓

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哪些情形将产生或可能产生退税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01

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02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03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04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05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06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07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二、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但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根据国务院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有哪些常见的、将导致年度汇算的结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的情形?

0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0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等

来源:青岛税务公众号

来源:青岛发布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