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就診名單洩露 別止於處罰三人-今日頭條-手機光明網

備受關注的青島膠州中心醫院6000餘人就診名單被洩露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據當地警方官微發佈,4月13日,膠州市民的微信群裡出現中心醫院出入人員名單信息,內容涉及6000餘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身份信息,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依法對葉某、姜某、張某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多地出現過洩露患者個人信息的案例,引發局部恐慌,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罰。2月4日,中央網信辦發佈《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中保護個人信息提出具體要求,包括收集或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要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負責,採取嚴格的管理和技術防護措施,防止被竊取、被洩露等。

青島膠州中心醫院6000餘公民個人信息被洩露,可能是疫情發生以來涉及公民人數最多的一起信息洩露案。據報道,有人每天都能收到兩三個房產中介和詐騙電話,因涉及疫情還可能遭遇歧視。對這種侵犯公民隱私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打擊,以捍衛公民合法權益,發揮殺一儆百之效果。當地警方對三名涉案人員依法予以處罰,值得肯定。

不過,對這樣一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案件,僅處罰三名直接責任人是不夠的。首先,這一案件涉及有關企業。據警方通報,葉某工作中將接到的隨訪人員名單信息轉發至所在公司微信群。這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以及公司對葉某個人和公司微信群是否起到管理責任,值得追問。如果該企業沒有盡到對員工、對公司微信群管理責任,理當受到處罰。

從《網絡安全法》到中央網信辦的上述《通知》,都明確了收集或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責任。同時,依照《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該公司微信群沒有規範管理造成信息洩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難辭其咎。

其次,此案還涉及到“二次”或“三次”信息洩露者。根據通報,姜某、張某分別將名單信息轉發至家人群,其家人又繼續轉發傳播。姜某、張某受罰並不能代替其家人,其家人再次洩露公民個人信息也應承擔一定法律責任。從通報來看,相關公司和二次、三次信息洩露者似乎沒有受到調查和追責,那麼該案件處罰的警示效果就會打折扣。

此次疫情防控期間,出於防疫需要很多環節很多單位都在收集公民個人信息,但不是每個單位收集個人信息後都能嚴格依法保護。據報道,一些地方的商超、餐館、銀行在進行疫情防控人員登記中,出現了個人信息登記表隨意擺放、無人看管等問題,暗藏隱私洩露風險。這種現象也提醒有關方面履行法律責任。

公民個人信息洩露的不良後果,有的立即顯現,有的則成為“隱性炸彈”,不知道什麼時候會侵害公民權益。從這個角度來講,在處罰違法信息洩露者時,不能只考慮眼前不良影響,還要考慮未來潛在危害,對責任人員該行政拘留的就行政拘留,該追究刑責的要追究刑責,不能有任何含糊。(老 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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