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幕曝光!南丹“10.28”矿井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4月15日,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有限公司“10·28”重大坍塌事故有新进展,当天,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该案,11名被告人及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有限公司,分别被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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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曝光!南丹“10.28”矿井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1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2019年10月28日下午,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有限公司大坪矿区发生坍塌事故,共导致13人死亡,该事故备受关注(点此看此前报道→南丹矿井冒顶事故)。

2020年4月15日,从当天庭审获悉,被告人得知大坪矿区底部有10万吨矿体后,涉嫌擅自挖矿道,进入他人矿区非法盗矿,并将矿产品售出,非法获利。同时,有关公司以及被告人允许作业人员冒名顶替、无证下井作业等,最终导致事故发生,造成13名人员死亡。

庭审上,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宣读了依法审察查明的有关事实。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生、张某志违反《矿产资源法》,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被告人陈某生、张某志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朱某某等9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

当天,南丹县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南丹庆达惜缘矿业有限公司追加起诉。

4月16日,该案庭审进入第二日,继续在南丹县人民法院开庭,近10万人通过网络收看此次庭审。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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