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短評快丨企業“抱團取暖”要警惕觸及壟斷紅線

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企業復工復產也進入關鍵時期。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遭受了重大損失,於是產生了“抱團取暖”的現象,而這又容易觸及壟斷這根紅線,需要引起企業及相關行業協會的高度重視,加強自律,以防止雪上加霜。

早在本月初,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發佈了《關於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執法的公告》,要求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重點查處口罩等防控物資及原輔材料,供水、供電、供氣等領域的壟斷協議。

當前,壟斷現象領域有所擴展,比如,行業領域協同漲價、限制產量、分割市場、聯合抵制交易、固定轉售價格,以及拒絕交易、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這其中都涉及一個關鍵詞:抱團取暖。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制定發佈了《山東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和《山東省行業協會反壟斷合規指引》兩個規範性文件,著重強調了“抱團取暖”可能觸及到壟斷。

《山東省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引》指出,同行業企業在“抱團取暖”過程中容易出現《反壟斷法》所禁止的行為,包括“統一價格”“劃分市場”等,提醒廣大企業注意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提高對反壟斷風險的防範意識和能力,避免在復工復產過程中由於行為不當造成的損失。

“抱團取暖”最容易出現的現象之一就是聯合漲價。拿餐飲企業來說,專家預計,隨著疫情的緩解會有一波報復性消費高潮的到來,但事實上,報復性消費還未到來,報復性漲價卻不約而至。餐飲行業是受到疫情影響最深的行業之一,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今年前兩個月,全國餐飲收入4194億元,同比下降43.1%。

針對疫情,企業採取一些自救措施,包括價格上的調整無可厚非,《反壟斷法》也不禁止企業因合理原因採取漲價措施,但是,如果市場內的大部分同業經營者共同達成了協同漲價的協議,使得相關市場的同業競爭被限制,消費者無法分享由此產生的利益時,這種行為就要受到《反壟斷法》的規範。

《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現在,很多龍頭餐飲企業的年營收規模都在百億級別,有的年營收接近了300億元,百分之十罰款是足以讓一個企業倒掉的。

這是說的“抱團取暖”存在壟斷風險的第一個方面,企業要對壟斷帶來的後果有充分認識:不要聯合,聯合往往會觸及壟斷紅線,後果很嚴重。第二個方面,要說的是行業協會在這個過程中也需要自律。行業協會是一把“雙刃劍”,具有促進、維護競爭的積極功能,也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消極功能。

《反壟斷法》這樣定義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同時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山東省行業協會反壟斷合規指引》明確,若行業協會以自律為名,制定、發佈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協會章程、規則、決定、通知、標準等,召集、組織或者推動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協議、決議、紀要、備忘錄,就觸碰了《反壟斷法》的紅線,將被依法處罰。

這對行業協會來說也是需要謹慎對待的。

(作者系第一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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