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名七旬老漢盜竊他人骨灰,埋在兒子墓內,原因讓人唏噓


濟南一名七旬老漢盜竊他人骨灰,埋在兒子墓內,原因讓人唏噓

七旬老漢龐傳某為了給死去的兒子配“陰親”,盜取他人骨灰。

近日,平陰法院審理一起因盜竊骨灰引發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龐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賠償安葬費8000元。

2019年3月31日,被告人龐傳某為給自己去世多年的兒子龐衍某配“陰親”,在丁某某(已去世)的丈夫張國某及其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安排、僱用他人將埋葬在墓地內的丁某某的骨灰盜走,並埋葬在龐衍某的墓穴內。案發後,龐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被害人張國某向平陰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平陰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龐傳某行為構成盜竊骨灰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後經法院主持調解,龐傳某將丁某某的骨灰返還張國某,並賠償張國某安葬費8000元。

法官李兆霞表示:骨灰作為一種“祭奠利益”,是死者的近親屬通過某種儀式表達對死者的追悼、追思、敬愛。龐傳某採取秘密的方式將該骨灰竊取,用來給自己去世多年的兒子配“陰親”,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不但給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且有悖於我國的公序良俗。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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