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應該知道程序方面的法律知識

現在個社會,每個人的生活都離不開法律的保護,在此分享幾個小知識。

普通人應該知道程序方面的法律知識

1、偷錄偷拍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偷錄偷拍要作為合法證據使用,有三種限制: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包括個人隱私以及個人的生活不受干擾等;二是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採取暴力、脅迫、非法拘禁、竊聽等方法取得的證據,均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三是故意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偷錄偷拍行為,也在禁止之列。”

2、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會賦予某些權利以期間,在期間內不行使該權利,該權利就會喪失。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普通人應該知道程序方面的法律知識

3、刑事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行為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不滿1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4、法院打官司是要收費的。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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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齡與承擔刑事責任的關係

(1)我國刑法規定公民完全承擔刑事責任年齡為16週歲,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4週歲,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為14週歲以下。

(2)已滿14週歲的公民,犯以下各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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