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於 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項說明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所”)為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會稽山”)2019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天健審〔2020〕2068號)。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 14 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對該審計報告涉及事項作如下說明:

一、審計報告中強調事項段的內容

我們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三(二)2所述,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會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32.97%,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進入重整程序,截至審計報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來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二、出具帶有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詳細理由和依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第二條規定,如果認為必要,註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中提供補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關注。上述強調事項儘管已在財務報表附註十三(二)2中披露,但會稽山公司因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被全部司法凍結和輪候凍結,精功集團有限公司已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申請依法進入重整程序,截至審計報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來結果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此我們在報告正文中提醒財務報告使用者關注。

三、公司董事會對該事項專項說明

(一)公司董事會已知悉該強調事項的說明

截至審計報告日,精功集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司法凍結和輪候司法凍結。2019 年 9 月 17 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於依法裁定受理對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進行重整的申請,並指定浙江越光律師事務所擔任精功集團管理人,會稽山不在重整申請範圍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已分別於2019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7 月 22 日、2019年 8 月 8 日、2019 年 9 月 4 日、2019 年 9月 18 日、2019 年 11月8日、2019 年 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9-026、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57、2019-07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

(二)公司董事會對該強調事項的相關說明

1、控股股東精功集團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輪候凍結所涉及事項均與公司無關聯,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不會產生直接重大不利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2、公司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財務狀況以及 2019 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上述強調事項段中涉及事項,對公司 2019 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

(三)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擬採取如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東進入重整程序,將可能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更,公司存在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公司董事會將持續關注上述強調事項的後續進展及影響情況,並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公司指定媒體和網站披露,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公司董事會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公司業務、人員、資產、機構、財務等方面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公司董事會將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升內部控制水平,積極化解上述強調事項段所涉及事項可能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3、鑑於公司控股股東精功集團破產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董事會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正確評估該強調事項的後續進展對公司的影響,謹慎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會稽山紹興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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