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老賴”進監獄?先了解“拒執罪”證據規格(2)

想送“老賴”進監獄?先了解“拒執罪”證據規格(2)


每位跟欠錢不還者打過官司的朋友,應該都從代理律師或法官那裡瞭解過大名鼎鼎的《拒執罪》。


想送“老賴”進監獄?先了解“拒執罪”證據規格(2)


接下來,國警懸賞網小編將為大家介紹,司法實務中起訴被執行人拒執罪的證據規格,希望能對廣大申請執行人有所啟發。


【接上期】


想送“老賴”進監獄?先了解“拒執罪”證據規格(2)


……


協助執行義務人拒不協助執行義務的具體情況:


①協助執行通知書確定的協助義務;

②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時間、地點;

③犯罪嫌疑人與民事案件原告、被告及執行標的的關係;

④拒不執行的方式(強行霸佔、使用執行標的,拒不交出執行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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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煽動或指使他人圍攻、扣押執行人員,毀損、搶奪執行裝備等妨礙執行手段的:


①妨礙執行的時間、地點、手段(打砸執行工具、撕毀執行文書等)及作案工具;

②具體參與人員、妨礙執行的具體過程。


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的具體情況:


①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職務、職責;

②同謀的時間、地點、方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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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造成的後果或影響:


①致使執行人員人身損害、執行單位財產損失;

②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或其他嚴重後果。


單位涉嫌犯罪的情況。


犯罪主觀方面。包括:


犯罪時的主觀狀態(①明知“判決、裁定”已生效;②明知具有執行能力)。

犯罪原因、動機(逃避執行“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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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情況。包括:


犯意的提起、策劃、聯絡、分工、實施等情況。


影響定罪量刑的其他情況。包括:


犯罪嫌疑人對有罪無罪,法定、酌定加重、從重、減輕、從輕情節的供述與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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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人證言


執行人員的證言。包括:


執行人員的身份、職務、所屬單位、執行依據。

判決、裁定或協助執行通知書生效時間、送達情況及文書所確定的具體執行內容。

犯罪嫌疑人在“判決、裁定”中充當的角色。

犯罪嫌疑人的執行能力或財產狀況。

犯罪嫌疑人接到判決、裁定或協助執行通知書後的具體行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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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執行或強制執行的時間、地點、程序及方式。

暴力抗拒執行的,參與抗拒執行的人員、體貌特徵,作案工具及暴力抗拒執行的具體過程。

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造成的後果或影響。


其他目擊者、知情人員的證言。包括:


犯罪嫌疑人的執行能力或財產狀況。

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具體行為表現(參見犯罪嫌疑人拒不執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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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拒執行的,還包括:


人民法院執行或強制執行的時間、地點、程序及方式。

參與抗拒執行的人員、體貌特徵,作案工具及暴力抗拒執行的具體過程。

暴力抗拒執行造成的後果等。


(三)物證


實物物證。包括:


執行標的原物。

執行標的轉移或變賣後的交換物。

被打砸的執行工具。

被撕毀的執行文書、封條原物。

作案工具。

暴力抗拒執行的,現場遺留物等。

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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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跡物證

包括抗拒執行現場遺留的血跡、足跡、指紋、痕跡、殘留物等。


涉案實物及痕跡照片


……


篇幅所限,拒執罪證據規格剩餘內容將於下期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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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不擅長、沒時間調查對方真實財產情況的債權人,在完整了解拒執罪相關證據規格後,會認為自訴拒執罪時,舉證過於困難。


這時通過合法途徑發佈懸賞,面向職業司法賞金獵人、知情人、熱心群眾等,有償徵集對方隱匿轉移財產的證據,不失為一種明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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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分執行理念先進的法院及其媒體合作平臺,申請執行人可發佈懸賞徵集“失信被執行人”財產、行蹤線索,通過豐厚的賞金獲得尚未被法院掌握的線索、證據。

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匿名舉報一個人人喊打的老賴,就能從動輒數十、上百、上千萬的標的額中,按百分比領取賞金!

不僅老賴周圍的普通人會心動;懂得合法高效尋找證據的職業賞金獵人會行動;對老賴瞭解較深的知情人,也會選擇站在正義與法理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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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申請執行人委託法院或合作互聯網平臺(如京津冀地區的國警懸賞網)發佈懸賞,需簽署具法律效力委託協議,自願承諾支付固定賞金或案件標的額的一部分,作為線索提供者的合法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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