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氣不等人,春日勝黃金。目前正是春耕備耕的重要時期,田野裡機器轟鳴聲不絕於耳,一派現代化農業的繁忙景象。就在我縣有序推進春耕春種的時候,總有一些不和諧的情況出現:隨意焚燒農作物秸稈,汙染大氣環境。
為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秸稈禁燒會議精神及工作部署,高陽縣公安局超前謀劃,提早動手,在加大秸稈禁燒宣傳的同時,依法堅決制止打擊此類行為。
近日,高陽縣公安局依法處置了3起此類案件。具體案情如下:
1、3月22日,在高陽縣邢家南鎮某村南河堤附近,宋某將河堤上的枯草秸稈點燃,並引起火勢蔓延。
宋某燒燬的樹木、田地
2、4月8日,在高陽縣西演鎮某村村北地裡,談某將地裡的玉米桔杆點燃,並引起火勢蔓延。
違反嫌疑人談某
3、3月28日,在高陽縣龐家佐鄉某村村西,史某在明知地裡四周乾燥易起火的情況下,違反規定使用明火燃燒桔杆。
史某正在自家地裡焚燒秸稈
公安機關分別對上述行為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置。
警方提醒您:這些秸稈焚燒的行為都是違法的1公民焚燒個人或他人田間、路邊、地邊、村邊、渠邊、坑邊等農作物秸稈,造成大氣汙染的;2故意焚燒他人農作物秸稈、造成財產損失的;3不聽勸阻,故意焚燒農作物秸稈,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4故意焚燒地裡的秸稈、垃圾,不慎引起火災,引起火勢蔓延,給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險的;5故意焚燒農作物秸稈,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
上述行為分別觸犯了《刑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保定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切記:露天焚燒秸稈就是觸犯法律,切莫引火燒身!
廣大人民群眾要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和健康意識,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積極參與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工作,用實際行動為改善大高陽的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人勤春來早,秸稈卻不能燒。為了咱們共同的藍天熱土,農業生產就要告別“刀耕火種”。有序復工復產,得靠“科技範”走起。
來源:高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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