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3名失信人员

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天之内对3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4月1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屈某申请执行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行申请执行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文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为被执行人长期拖欠申请人的执行款项且拒不履行对人民法院的还款承诺,该院执行局作出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对三位被执行人进行新冠肺炎专业检测之后,依法对三位被执行人彭某、文某、黄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黄某、彭某相继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准许被执行人按照承诺的计划偿还债务,被执行人文某全部履行了法律给付义务,这三件案子顺利执结。(通讯员 王鹏 符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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