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今日,人社部網站發佈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0年3月31日)。你所在的城市,這張“民生保障網”織得如何?

除民生保障層面,我們還能從發佈中讀出哪些有價值的信息?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從“小時最低工資”

到“月最低工資”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4月26日人社部網站發佈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就在網友津津樂道的收入話題“捲土重來”之時,圍繞概念的討論也隨之展開。

顯而易見,此番人社部公佈的《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既列舉出“月最低工資標準”,又劃定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細微的表述差異下,1號君發現,實際上各地政府部門在用兩種維度做衡量。

但是,對於天生對收入話題敏感的老百姓而言,雖然工資條是真實可感的,可相關指標的劃分,大家就“傻傻分不清”了:

好比說,某地區,“小時最低工資”和“月最低工資”之間,如何換算?

再比如,為啥我們有了“月最低工資標準”,還要再跟上個“小時最低工資”的要求?

如果更深入地追問下去,可能有人就要問了——它倆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兒?

“小時工資和月工資是不一樣的。”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磊曾分析,小時工資針對的是兼職,“小時工是兼職工,一天不可以超過4小時,一週不得超過24小時,15天一結算工資,所以不能按最低工資來算,各地區有各地區的定價標準。”

如此一來,“小時最低工資”和“月最低工資”的區別就明晰了:

前者針對兼職,並不從屬於“月最低工資標準”探討的維度,而後者,則是一個面向廣大上班族的指標。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值得注意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還不單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包含基本工資在內,幾乎全部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資(或標準工資)、獎金以及國家和各省市規定發放的物價補償性質的津(補)貼,但不涵蓋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江浙滬皖“三省一市”

暫無變化

根據人社部公佈的最新數據,目前,全國34個省、市、自治區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2480元;而北京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居首,為24元錢一小時。

對江蘇來講,“月最低工資標準”當前共分3檔:

第一檔2020元/月,第二檔1830元/月,第三檔1620元/月,總的來說,身居全國第五;

而全省小時最低工資所定標準,則相較稍顯“中庸”,總體位居中上——從第一檔到第三檔,眼下分別是:18.5元、16.5元和14.5元錢一小時。

為什麼有“三檔”,又為何存在“N檔”之分?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執行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換句話說,從省域範圍內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出發,各省有了相對自主的劃分權,最低工資劃分也不再追求“籠統”,而是依據實際,更有“層次感”。

然而,自主並不代表毫無章法可言。

記者發現,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總體就業狀況等因素。

正是在此基礎上,江蘇有了“2020-1830-1620”之分。

相對而言,四大直轄市受其轄區範圍有限,城區總體差異較小等因素影響,“檔位”劃分更顯“整齊劃一”。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總體執行一套標準,重慶執行兩套。

而在26個省份中,大多數省份的選擇則跟江蘇一樣,將本省最低工資標準分成3-4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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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各地“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從數據來看,北京,是四個直轄市中,“最低工資標準”唯一還在往上走的城市。

2019年6月的數據顯示,彼時北京執行的標準,尚是始於2018年9月1日起實行的2120元/月;而此番公佈的數據中,北京最低工資的“準線”便從2120,提高到了2200元/月。

雖然身位依舊排行第二,但其與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之間的差距,卻縮小到了每月280元。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直轄市外,從各省“第一檔”標準適用的月最低工資變動看,河北省內相關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650元/月提高到了1900元/月,遼寧從1620元/月提高到1810元/月,福建從17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此外,湖南、廣西、青海、貴州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其中,河北“”第一檔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提升額度最高,足有每月250元之多。

而在長三角“三省一市”,江浙滬皖各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相較此前,則暫無變動——

上海,依舊維持在“2480”;江蘇,“2020-1830-1620”;浙江“2010-1800-1660-1500”;安徽“1550-1380-1280-1180”。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也就是說,從去年6月至今,全國每月最低工資標準上漲的地區,主要分佈在華北、華南、西南,以及西北、東北、華中和華東的部分地區。

而在中國經濟體量最靠前的廣東、江蘇、山東、浙江,以及人均GDP除港澳臺外最高的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則依舊維持在此前位置上,並無“起伏”。

這不僅僅是項“民生工程”

不論“月最低工資”,還是“小時最低工資”,變與不變,對一個省份、一座城市的社會經濟運行而言,都有深遠影響,而非僅僅是項“民生指標”。

從某種程度上看,“最低工資標準”,無疑就是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晴雨表”——

雖然無法像GDP等核心指標一樣直觀反映經濟運行變化,卻無時無刻不在訴說地區人力資源成本的“含金量”。

而這個時代,何處不看重“人才競爭”的話題呢?

所以可以說,“最低工資標準”不僅僅反映了勞動者收入的高低,是一個民生“兜底”工程,其實質上,更是一個地方經濟發展與人才聚集效應的展現。

也正因此,各地區對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劃定慎之又慎,既要考慮本省經濟發展的實際以及企業的承受能力,又需照顧地區經濟對人才和勞動力的吸引強度,以防人才資源因最低工資標準太低而出現外流。

2016年,蘇州同時將市域範圍內“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1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1元/小時;2018年,宜興上調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先的1890元/月提升至2020元/月……這些,實質都是發生在江蘇調整修訂大背景下,基於區域發展的再權衡。

今天人社部發布的“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你真的看明白了嗎?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當然,記者認為,從更細的角度來說,“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所帶來的影響還有不同——

畢竟,作用對象有別。但如此一來,眼下其對地區人才結構調整的作用力也就顯現出來了。

可以試想,當前復工復產、經濟恢復背景下,各地尤缺什麼?並非工地,而是工人。

如果勞動力價格往上走、“小時計酬”上漲,無疑對眼下留住本省打算外出務工的群體,是有吸引力的,對加快本地區經濟恢復也是有好處的。

正是因此,加之疫情終點何時到來尚且不明,短期勞動力市場呈現出更火熱的趨勢。如此,便也不難理解,為何此番部分省份在上調“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同時,也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可謂牽一髮動全身,對調整人才結構、人力供給有所助益,同時也可倒逼本土企業加快升級,用改革和轉型為人力資源成本的上升買單,這也是未來眾多中小企業用工的趨勢,和我國勞動者薪酬保障制度的一個方向,以此取得產業升級和留住人才的雙贏效果。”業內人士分析。

來源: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李睿哲 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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