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人後逃逸緻人死亡,浙江台州一男子獲刑

酒後駕車將路人撞落河中後逃逸,路人被發現時已溺水身亡。4月27日,澎湃新聞從浙江台州市黃巖區法院獲悉,被告人陳某已因交通肇事罪被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1月18日,黃岩警方接警,稱頭陀橋附近有一男子漂浮在河中,警方趕往時發現該男子已溺水窒息而死。調查發現,死者胡某騎自行車與一輛汽車碰撞後落水,肇事司機駕車逃逸。隨即,肇事司機陳某被抓獲。

據交代,事發當晚陳某在KTV喝酒、唱歌,又與朋友吃夜宵,直到凌晨4點多。在朋友勸阻的情況下,他仍懷著僥倖心理開車回家。5時許,他途經頭陀橋附近時感覺車子碰撞了一下,擋風玻璃碎裂,但因是酒後駕車,他沒有停車查看,而是駕車逃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酒駕發生事故,因逃逸緻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酒後駕駛機動車,酌情應從重處罰,到案後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另據悉,公訴機關提起公訴後,胡某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陳某賠償47.7萬元。由於陳某酒駕逃逸,保險公司只賠償交強險部分的11萬元,不賠償商業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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