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證照分離”
11月28日,果汁局宣佈自2019年12月1起,在全國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代理機構,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即可開展專利代理業務。並且,開展業務的範圍並不侷限於自貿區內。
何為“證照分離”?
“證”,指的是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
“照”,指的是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原先,只有先取得證,才能辦照,證照齊全才能開公司。
現在,部分領域領取營業執照就可以直接營業。
也就是,先開車!後辦證!
“證照分離”的好處
李克強總理12月2日指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
也就是“該是市場管的交給市場、該是企業管的交給企業、該是政府管的必須管好”,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專利行業如何“證照分離”?
自2019年12月1日起,企業或者律師事務所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即可依法開展專利代理業務,並且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之外開展專利代理業務。
實行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審批告知承諾改革試點,是指申請人依法提出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審批機關一次性告知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材料的,審批機關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併發放執業許可證的行政許可審批方式。
審批流程
(一)申請。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企業或者律師事務所,就符合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條件作出承諾,以告知承諾方式申請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的,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管理系統(http://dlgl.cnipa.gov.cn)提出。
(二)受理。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專利代理管理系統,接收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告知承諾申請,並出具受理單。
(三)審批。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自願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四)經營。企業或者律師事務所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後,即可依法開展專利代理業務,並且允許在自由貿易試驗區之外開展專利代理業務。
誠意滿滿!小夥伴們還在等什麼?還不快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