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六项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

4月26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2019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和十大典型案例。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945件,审结5647件。其中,涉刑事案件较少,共103件,结案率为88.17%;涉民事案件占绝对多数,共5842件,近八成通过调解结案,一审结案率为95.29%,调撤率为77.19%。


省法院六项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


2019年,省法院积极采取六项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建设。


深入推进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三合一”审判模式,在大连地区先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开;


常态运行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除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城市即沈阳、大连、营口自行审理本辖区案件外,丹东、锦州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其他市知识产权案件,由沈阳、大连两地中院对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上述地区相关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


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省法院指导沈阳、大连、丹东等中院根据往年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开展选聘技术调查官,建立技术专家库;


申请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省法院积极推动在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为集中的沈阳、大连两地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针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调解,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设立全省首家著作权调解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员的专业和技术优势;


构建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省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制作《诉讼要素表》,促进提升庭审效率。省法院指导沈阳高新区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相关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办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