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全面啟動村集體經濟“百村示範、整體提升”行動

近日,海西州制定出臺《“百村示範、整體提升”工作方案》,全面啟動村集體經濟“百村示範、整體提升”行動。

《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將全面實現村集體經濟“百村示範、整體提升”。百村示範,即在全州範圍內打造100個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示範村,並使每個村都健全一個具有發展活力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培育一個帶動集體經濟發展的經營主體,培植一個以上可持續增收的集體經濟項目,建立一套激勵集體經濟發展的靈活機制,健全一套規範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的管理辦法。整體提升,即全州295個村年經營性收入達10萬元以上,40%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20萬元以上,8%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30萬元以上,5%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50萬元以上,村集體經濟總收入保持10%以上的高位增速。

《方案》明確,將加大對村集體經濟的政策、資金扶持力度,進一步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在全力爭取中央、省上扶持資金的基礎上,州級財政設立2000萬元的村集體經濟產業發展資金,市縣財政再按一定比例配套補助,對擇優確定的100個村定向扶持,著力打造一批示範村,發揮好示範帶動作用。同時,州級財政通過貸款貼息、固定資產獎補等方式,積極引導調動信貸資金、行業資金、社會資金投入村集體經濟發展;州級財政計劃投入資金3564萬元,支持集體經濟發展資金未達到100萬元的47個行政村設立產業扶持資金,實現全州295個村每個村產業扶持資金不低於100萬元,培育壯大村集體經濟,帶動脫貧戶持續增收致富;統籌使用好現有各項涉農財政支持政策,對當年安排的促進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產權制度改革、美麗鄉村建設等項目,可優先在示範村組織實施。開展支農資金股權量化,將財政投入村級的發展類、扶持類資金形成資產,按一定比例股權量化為村集體持有,調動農牧戶投資入股經營。對50萬元以下、技術含量不高的農村牧區道路、飲水、水利建設等惠民涉農項目,在符合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可由項目部門直接委託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建。對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垃圾處理、汙水處理、農村飲水、小型排水灌溉渠網、生態修復、林草河湖保護等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所形成的固定資產交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持有和管護;對當年村集體經濟經營純收益達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允許按照年度收益金總額的10%提取資金,用於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人員工作考核激勵報酬。設立“村級產業升級獎”“村集體經濟產業突破獎”“村級產業多元發展獎”等獎項,實施村級產業項目大比武,按照5萬元的標準對每個獎項獎勵。安排不低於100萬元的獎勵資金設立“村黨組織引領產業創新發展獎補資金”,用於獎勵村集體經濟增量和增幅分別在全州前10名的村。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申報新獲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的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每件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獲得綠色(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認證的,按規定給予財政獎補。村集體經濟組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10人以上的,作為就業扶貧基地,一次性給予不低於5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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