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健全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粤应宣)记者18日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出《关于健全特殊群体人员临灾转移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督促和指导基层建立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建立“每户一对接”转移责任、“每村(居)一台账”转移清单、“每镇(街)一张网”转移体系、“每灾一行动”转移启动机制),并在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在建立“每户一对接”转移责任方面,《通知》要求,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进行排查登记,按照每一户确定至少一名转移对接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的对接人员、对接时点、对接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建立“每村(居)一台账”转移清单方面,每个村(居)要建立特殊群体临灾转移责任台账,明确特殊群体人员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和转移对接责任人名单、联系方式、转移工作要求等信息。村(居)要组织转移对接责任人平时定期上门与所对接的联系户沟通,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确保临灾时能及时有效对接和转移。

在建立“每镇(街)一张网”转移体系方面,《通知》要求,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好转移对接机制,加强对接工作检查。要落实“镇(街)领导联系村(居)”制度,挂点驻村的镇(街)干部平时要具体指导所联系村(居)的转移对接工作,临灾时要督导转移对接工作切实到位。临灾和救援时,乡镇(街道)要统筹调配力量和装备,及时做好灾害风险高、特殊群体人数多等重点区域的人员转移工作。

在建立“每灾一行动”转移启动机制方面,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与三防、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气象、水文等预警信号相挂钩的转移启动机制,明确临灾前人员转移对接的启动时机,畅通预警信息和转移指令发布接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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