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生,願我們不爭、不吵、不炫耀

餘生,願我們不爭、不吵、不炫耀.m4a3:44

來自心安喜樂


不知不覺,半生已過。

回憶過往的點滴,也曾燈紅酒綠虛耗光陰,也曾滿心執著追逐名利。

而隨著年紀漸長,曾經看不開的事,都在慢慢看開。曾經放不下的東西,也在慢慢放下。

心中存有太多雜念,生活才會變得吵鬧。

唯有學會這些,方能靜看花開花落,坐觀雲捲雲舒。

餘生,願我們不爭、不吵、不炫耀。

餘生,願我們不爭、不吵、不炫耀


看過一則寓言故事:

兩隻小小的螞蟻,在路上撿到了兩塊麵包。

麵包一大一小,它們不肯讓步,都想爭大的那塊兒。

一隻說:我年紀比較輕,吃的比較多,就該拿大的。

另一隻說,我年紀已經很大了,找到食物不容易,你應該把大的讓給我。

它們面紅耳赤,誰也爭不過誰,又都不願意吃虧,一時陷入了僵持。

此時,一隻流浪狗從旁邊路過,叼起兩塊麵包,飛快地逃跑了。

兩隻螞蟻感到憾恨無比:

若非為了一時之爭,也不至於落得個兩手空空。

其實,只要它們當中,有一方願意讓一步,那麼,雙方都能填滿自己的肚子。

只可惜,此時後悔已為時晚矣。

人生在世,場場相爭。很多人都如同這兩隻螞蟻:

有的人,為了爭得失,撞得個頭破血流,卻什麼都沒得到;

有的人,為了爭名利,陷入慾望的漩渦,最終只能被吞噬;

而有的人,為了爭對錯,和親人怒目以對,空留下精疲力竭;

……

你總想事事爭先,不甘落於人後。

可爭來爭去爭到了最後,你就會發現,爭,贏得的只是一時的風光,就算你爭來了勝利,最後受到傷害的,永遠只有自己。

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那些不必要的東西,就別去和旁人爭了吧。

要知道,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不必強求。

越是活得通透的人,越懂得,所謂不爭,方為大爭。狹路相逢之時,不必爭著往前走,留一步的位置給對方,彼此都能海闊天空。

安富尊榮之時,不必爭著全擁有,留三分的利益給他人,你才能擁有得更多。

行過萬水千山,走遍紅塵滄桑,我們就會明白,不爭,是人生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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