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節氣的來歷


雨水節氣的來歷

“雨水是24節氣中的第2個節氣。每年的正月十五前後(公曆2月18-20日),太陽黃經達330度時,是二十四節氣的雨水。此時,氣溫回升、冰雪融化、降水增多,故取名為雨水。雨水節氣時段一般從公曆2月18日或19日開始,到3月4日或5日結束。雨水和穀雨、小雪、大雪一樣,都是反映降水現象的節氣。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正月中,天一生水。春始屬木,然生木者必水也,故立春後繼之雨水。且東風既解凍,則散而為雨矣。”意思是說,雨水節氣前後,萬物開始萌動,春天就要到了。如在《逸周書》中就有雨水節後“鴻雁來”“草木萌動”等物候記載。”

雨水節氣的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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