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恐嚇、毆打等強迫接受其車隊服務,廣東18人涉黑最高獲刑8年半

通過恐嚇、毆打等強迫接受其車隊服務,廣東18人涉黑最高獲刑8年半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董柳

通訊員 劉穎清

今天(4月22日),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訴人張厚文、張傑克等18人涉黑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19年12月1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汙染環境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張厚文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罰金三十五萬元;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判處張傑克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罰金十萬元。其餘16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至一年九個月。宣判後,張厚文等14人提起上訴。

中山中院二審查明,張厚文、張傑克等人在中山市沙溪鎮厚山布碎交易市場、湧頭布碎交易市場糾集組建布碎運輸車隊,通過威脅恐嚇、毆打商戶、敲詐勒索等方式強迫市場商戶接受其車隊的貨運服務,以此長期活躍於布碎市場,逐步形成了以張厚文、張傑克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當地布碎運輸行業形成非法控制,以此非法斂財,嚴重破壞了市場正常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此外,張厚文長期非法佔用位於沙溪鎮鳳凰山的林地,並指使、縱容他人在該土地上大量傾倒垃圾,嚴重汙染當地環境。

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予以維持。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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