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河南許昌法院對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柴某安等52名被告人涉黑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首犯柴某安涉十四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470萬元,其餘51名被告人被判處二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國長安網) 分享到: 關鍵字: 法院 人涉 十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