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局電錶壞了讓我補交4年電費20萬,我能起訴嗎?如何起訴成功?

清ai小叄


為什麼要你起訴呢?你們協商,如果不成,叫電力公司起訴你,叫他們拿出證據,為什麼要付這麼多電費。你告電力公司和電力公司告你是不一樣的


行如風a


看了很多外行的回答,忍不住想笑,實在憋不住了,不得不說幾句。

一、首先要搞清楚電錶是怎麼壞的,壞到什麼程度。

當前的電能表應該都是智能表,損壞原因無非以下幾種:

1.計量單元故障。表現為用戶能正常用電,也能遠程採集,但電能表不走字,供電局系統自動發行電費時每月都按同一示數零電量發行。

2.遠程通訊單元故障或通訊模塊故障。表現為,用戶能正常用電,電能表走字正常,但遠程採集不能採集示數,供電局系統自動發行電費時每月都按最後一次採集到的示數零電量發行。

3.接線端子損壞或電能表鉗動,造成計量不準。表現為用電正常、示數在走字、採集也正常,但計量示數不準確。

4.電能表短路或過負荷燒壞。外觀有明顯故障痕跡或燃燒損壞。

不論以上哪種情況,你只要在用電就應補交電費,除非你提供確實沒有用電的證據。供電局根據《供電營業規則》和《電力供應與使用條咧》追收電費處理為:

第一種情況:按最近一個日曆年內日平用電量進行追補,追補天數能確定的按實際天數算,不能確定的雙方協商。

第二種情況:按表計示數追補。

第三種情況:到質量監督局或其指定的單位進行表計檢測,根據誤差值按規定追補。

第四種和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法相同。

另外,智能電錶都有記錄芯片,芯片如果沒話,通過解碼一般能讀出存儲的數據。

總之,電能表故障或損壞期間用了電的,都要補交電費,這個是推不了的。只是追補的多少需雙方協商一致。


種豆南山下32


不要起訴對方,讓對方起訴你,然後對方舉證,你推翻,如果無法推翻直接反訴,電力法裡有一條,無法查清或證明使用電量或電費結算金額,依據最後三個月使用電量協商補交,即使是敗訴,電業局也會承擔主要責任,大概70%以上,4年沒結算電量,估計全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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