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道歉 烈士正名

被告道歉 烈士正名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在线审理方式,成功调解罗某、郭某某侵害时代楷模、烈士李夏名誉权公益诉讼案。

  2019年8月10日,时任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纪委书记的李夏在抗击“利奇马”台风过程中不幸因公殉职。李夏牺牲后,先后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追认为烈士,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罗某、郭某某为发泄情绪、挑衅网友,先后在网络平台发表贬损李夏名誉的不当言论,引起网友愤慨,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

  由于二被告分别在浙江省兰溪市、安徽省合肥市,该院决定采用在线诉讼方式审理该案。经法官调解,罗某、郭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地向李夏家属以及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同意在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在国家级纸质媒体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周瑞平

网络编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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