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当心!网络二手交易有陷阱

目前,网络上出现了不少二手产品的交易平台,很大程度上简化了二手物品的交易流程,其中以某鱼为首的二手平台成为了广大用户清理闲置的首选。然一些二手交易平台并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一旦“确认收货”,就代表买家认可商品,后续的纠纷在交易平台则无法解决。前不久,新宁县人民法院便审结了一起因在某鱼网购手机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案。

2019年5月,黎某通过某鱼APP,与杨某就购买一部苹果8Plus达成一致:黎某通过APP支付货款3088元,杨某通过快递交付手机,若手机非正品黎某则退还手机,杨某退款。收到手机后,黎某拿去手机店验货,发现该手机的序列号是更换产品的序列号,已经被苹果官方注销了,失去了保修服务,属黑机。而后,两人则商议好退货退款,并互加微信好友。黎某当即寄出手机,并将快递回执单通过微信发给杨某。但是,黎某按以往操作习惯,点击确认收货欲申请退款,却发现,没有售后保障和退款选项,于是立马微信联系杨某,发现杨某将其微信和电话都拉入了黑名单,黎某只能通过APP服务平台向杨某数次催讨,要求杨某履行退款义务,杨某没有履行亦无答复。黎某只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货款3088元,并承担三倍赔偿金9264元,共计12352元。

新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黎某作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杨某在同意退款后,却拒绝履行退款义务,并将黎某拉黑,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杨某提供的苹果8Plus不具备手机应当享有的售后保障而出售时未作说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黎某要求杨某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黎某货款损失3088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264元,合计12532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杨某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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