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交警公開曝光五個不同類型交通違法案例,這些行為你有嗎

商洛新聞網訊:交通違法行為會產生危險後果,給自己和他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並且危害公共安全,必須受到相應的處罰。4月23日下午,商洛交警公開曝光五個不同類型交通違法案例,這些行為你有嗎?

案例一:

4月5日15時58分,劉某某駕駛陝A50***小型轎車沿福銀高速由北向南行駛至1509Km+900m處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劉某某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

案例二:

4月6日8時9分,牛XX駕駛陝H68***小型轎車行駛至滬陝高速商洛北收費站時,被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75mg/100ml,屬酒後駕駛。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三:

4月8日7時,張某濤無證駕駛陝HK***5小型轎車行駛至商洛西收費站時,被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隊藍商中隊執勤民警現場查獲。張某濤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營運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對張某濤做出一千五百元罰款。

案例四:

4月8日晚,王某龍無證駕駛涉嫌超載的半掛貨車行駛至202省道路時被洛南交管大隊石門中隊民警現場查獲,經超限檢測站稱重檢測,超載達169%,違反了《道路交通交安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洛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王某龍處以3500元罰款和15日行政拘留。

案例五:

4月10日21時,王某華持實習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牌號為陝HK8***的小型汽車行至344國道時被洛南交管大隊古城中隊民警當場查獲。王某華飲酒後駕駛非營運的機動車違反了《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洛南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依法對王某華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並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九條有關規定,依法註銷其實習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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