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公安部和省公安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大整治專題調度視頻會議精神,實現農安縣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預期目標,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開展“百日安全行動”嚴查嚴打酒駕違法行為,4月27日、28日,農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共查獲7名酒駕人員,其中2名涉嫌醉酒駕駛人員、5名飲酒駕駛人員。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所有駕駛人都知道的規則
但還是有些駕駛人不遵守規則
懷有僥倖心理
飲酒後依然選擇開車上路
將自己與他人置於危險之地
曝光酒後駕駛人員
車管所聯合法制中隊查獲飲酒駕駛人羅某,酒精含量:21mg/100ml
車管所聯合法制中隊查獲飲酒駕駛人王某,酒精含量:21mg/100ml
車管所聯合法制中隊查獲涉嫌醉酒駕駛人李某,酒精含量:80mg/100ml
伏龍泉中隊查獲飲酒駕駛人於某,酒精含量:20mg/100ml
農安鎮中隊查獲涉嫌醉酒駕駛人李某,酒精含量:86mg/100ml
農安鎮中隊查獲飲酒駕駛人王某,酒精含量:78mg/100ml
農安鎮中隊查獲飲酒駕駛人於某,酒精含量:25mg/100ml
再次奉勸各位駕駛員
疫情當前 復工復產期間
疫情防護工作更為重要
每個人都是重要的一環
做好防護,管好自己
是對自己負責
也是對他人負責
一次酒駕要付出多少代價?
特意製作了
“酒駕成本清單”
速速來圍觀!
法律成本
1.飲酒後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2.飲酒後駕車被處罰後再次酒駕
直接成本
十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
5000元罰款+
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機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5.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酒駕或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
農安交警提醒:
當前疫情尚未結束,請廣大市民儘可能待在家中,減少出門,更不可抱僥倖心理酒後開車,交警部門會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此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無論是對身體還是家庭、社會都有很大的危害,請大家記住:酒桌莫勸酒,安全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