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都說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可是下面這位駕駛人

兩次栽給了酒精,栽給了僥倖心理

兩個月時間

兩次酒駕均被秦都交警查獲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2020年1月7日首次酒駕被查

2020年1月7日21時30分許,史某飛酒後駕駛陝D號牌白色小型汽車沿寶泉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彩虹二路北口時,發現交警正在檢查,隨即將車停在路邊的停車場,逃離了現場。當晚22時20分許,史某飛返回取車時,被秦都交警逮個正著,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1月22日,秦都交警大隊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2020年3月6日再次酒駕被查

2020年3月6日23時30分許,史某飛酒後鼓起“勇氣”,再次拿起車鑰匙,駕車行駛至陝廣十字時,被秦都交警查獲。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9.5mg/100ml。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同一個人,同一輛車

僅僅兩個月時間

兩次酒後駕駛

這是吃一塹長勇氣嗎?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史某飛間隔兩月,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根據《陝西省實施辦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五百元罰款;第九十條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罰款二千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同一輛車,同一個人,僅僅兩月,兩次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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