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給“報復性離婚”留個緩衝期

郭元鵬

網絡平臺上有一個調查“疫情過後的第一件事”,很多被禁足在家的人都說要吃吃吃、買買買,進行報復性消費,沒想到解禁後,最早被提上日程的卻是離婚,多地的離婚預約都被排到了大半個月後,“報復性離婚”引發關注。(4月22日《中國新聞週刊》)

一個月前,看到一則新聞。某地民政部門發佈一個通告:鑑於疫情防控的需要,目前只暫時放開“結婚登記”,“離婚登記”需要再等一等。這則通告發布之後,引發了不少人的議論:為何“結婚的”可以辦理手續,而“離婚的”就需要等一等?結婚是自由,離婚不自由?足不出戶的日子,讓一些準備離婚的人,也焦渴起來。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好轉,各地婚姻登記部門業務開展起來,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這樣的場景:一邊是人頭攢動的“結婚隊伍”,一邊是摩肩接踵的“離婚隊伍”。一邊是歡天喜地的“喜氣洋洋”,一邊是愁眉苦臉的“垂頭喪氣”。即便是“真需要離婚的人”也並非是坦然的心情,而是患得患失的表情。

這個時候出現的“報復性離婚”需要換一種角度去審視。所謂的“報復性離婚”有著一個社會因素,因為疫情期間的“停止辦公”,而出現了“離婚辦理”的積壓,這個時候出現的“報復性離婚”也是可以理解的,“積壓”之後當然就是“釋放”了。不過,我們還需要認識到,疫情過後“報復性離婚”還有相當一部分屬於另外性質,那就是並非是“情感破裂”,並非是“真想離婚”。

足不出戶的日子,人們最容易出現的就是心理問題,這也就是為何很多專家建議在疫情過後抓緊對市民進行心理疏導的主要原因之一。突然而至的疫情,讓人們在心理上承受了很大壓力,這種心理壓力往往又會通過“異常的舉動”來釋放。比如說,脾氣暴躁起來,就像“進入了更年期”,兩口子居家久了,難免發生戰爭,出現口角,一段時間下來,出現了“假憤怒”“偽怨氣”,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不能過了”。於是,在家庭戰爭中不斷表示“疫情結束就離婚”。這個時候,“離婚”不一定是真正的“情感”。

因此說,對於“報復性離婚”,需要留下一個緩衝期。對於“打算離婚的人”,不妨先“靜一靜”,不妨先“冷一冷”,把離婚的事情放一放,把問題交給時間去解決,看看自己是不是“真想離婚”。而對於民政部門來說,還是應該發揮“和事老”作用,多進行了解,切莫“高高舉起大印”一蓋了之。而我們還需要組建心理疏導隊伍,做好疫情過後的心理疏導,讓人們看到“真實的內心”,而不是被“衝動的魔鬼”左右了自己。

走過路過,情感不容錯過。“報復性離婚”,不妨再等等,如果只是頭腦一熱的話,報復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報復性離婚”排到半月後,離婚不是去趕集,別瞎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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