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酒後駕駛的理由是“為情所困”

酒駕司機躲交警檢查的形式千奇百怪,狡辯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門。近日,南丹縣交警大隊在城區內開展酒駕整治統一行動,一男子駕駛小轎車在經過篩查路段時,被快速篩查儀檢測出有飲酒駕駛嫌疑,執勤民警將其帶到檢測點,準備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該名駕駛員先是說自己要休息一下,然後又說自己口渴,嘴巴太乾,吹不了……眼看這些招數都無法逃避檢查,他只好“配合”民警,誰知,表演才剛剛開始……

為什麼喝酒還開車?為情所困。

一個“為情所困”,讓你付出的可是“愛的代駕”。最後,經現場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其檢測結果為4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依法對該駕駛員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傷心難過以酒消愁蜀黍管不著,但是酒後開車蜀黍必須得管,酒後駕駛害人害己,酒駕者必定面臨嚴厲懲罰。( 陸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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