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燒秸稈引火災 補植獲刑敲警鐘

焚燒秸稈引火災  補植獲刑敲警鐘


禁止焚燒秸稈已是家喻戶曉,不僅因其汙染環境,更因其潛在風險巨大,尤其在氣候乾燥之時更易引起森林火災,教訓慘痛。近日旬邑法院審結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席某犯失火罪,事後雖經補植,仍損失巨大,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在近年失火多發情況下,更值得警惕,防火從小事做起,避免釀成悲劇。

2020年2月25日12時許,被告人席某在旬邑縣某某村整地時焚燒耕地內玉米桔稈時,引發旬邑縣某某林地火災。事發後,席某聯繫村民並參與撲火,後經幹部、群眾等撲火,當日19時許,火災被撲滅。經旬邑縣林業工作站鑑定,火災共造成林地過火面積394畝,其中有林地20畝,疏林地27畝,未成林造林地342畝,苗圃地5畝。案發後,被告人席某已對被焚燬樹木進行補植。

旬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席某過失引發火災,致使林地過火面積394畝,其中有林地20畝,疏林地27畝,未成林造林地342畝,苗圃地5畝,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積極參與撲火,補植被焚燒林木,可依法對其從寬處罰。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做出如上判決。(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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