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第二天,娛樂圈迎來了今年明星維權的第一案,而且還是這類維權中比較罕見的
刑事案件:被告李某某使用他人提供的不雅視頻向演員王凱進行敲詐勒索一千萬元,王凱方面隨即報警。經法院審理查明,“涉案視頻內人物圖像與演員王凱圖像面部主要特徵不一致”,非王凱人像。認定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萬元。該案概括起來就是——犯罪分子拿著他人提供的一個假視頻,妄圖鋌而走險、敲詐鉅額款項。看似匪夷所思,令人覺得犯罪分子犯蠢,但是其實不然,犯罪分子之所以敢於以假視頻敲詐,正是利用了公眾人物在此類事件中的輿論壓力和輿論弱勢。
北京臺《法治進行時》欄目進行了獨家採訪,還原了從2018年10月王凱遭犯罪分子策劃造謠、勒索,到2019年11月事件再次被惡意發酵的全過程。
我們分析一下,造謠者拿著假視頻,是怎麼敢勒索1000萬的?王凱究竟面臨著怎樣的網絡暴力要挾?
1、1000萬的背後是什麼?
按日常生活中的邏輯,假的真不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然而有了互聯網傳播的加持,情況就大不一樣了。造謠者敢開口1000萬,靠的其實是輿論成本的要挾,因為能讓藝人忌憚的是負面影響,事情是假,也多半迫於不願二次傳謠而選擇不聲張。藝人的名譽緊密關聯著商業價值,甚至緊密關聯著演藝之路,因此勒索報價的估值邏輯就這樣成立了。怎麼讓這個假視頻值錢?很簡單,有大規模營銷水軍配合的方案鋪陳好了,在當下的輿論環境裡假的也能說成真的,畢竟人在一邊倒的輿論環境裡很容易被“帶節奏”。正所謂:造謠張張嘴,闢謠跑斷腿。而且這個案子更為特殊的地方在於,謠言也在利用大眾的獵奇心理,掛上公眾人物的名,一面諱莫如深,一面以淫穢色情為誘餌,可以在短時間內達到極高的傳播量。
《法治進行時》欄目對該案件進行了深度報道,藝人方面在遭受造謠威脅後很快選擇了報警,犯罪分子李某某很快被抓獲,在交代犯罪事實時,李某某承認他當時明知這個不雅視頻裡的人跟王凱沒有關係,是完全有著很大差別的,但他
依然以在互聯網上傳播該視頻為要挾,勒索一千萬。這背後是什麼給了他開口就索要一千萬的底氣?是因為他知道,雖然視頻裡的人不是王凱,但一旦發到網上,只要配套水軍跟帖評論“是他,肯定是他,就是他”,也能成功讓很多不知情的群眾上當受騙。
互聯網時代真實存在的黑色產業鏈,有水軍資源,有KOL渠道,有背後策劃佈局的指揮,屢屢挑起“輿論霸凌” ,受害人應該也不止王凱一位。為了錢,總有人會鋌而走險,道德底線在一千萬面前是脆弱不堪的。而面對這種配套了營銷水軍、有著多平臺造謠傳謠套餐的要挾,破財免災也是很自然的選擇。不少藝人都會妥協,選擇大事化小息事寧人也是人之常情。
不過這次讓造謠者萬萬沒有料到的是,王凱偏偏就不慣著這種事,選擇了報警,選擇了訴諸法律,寧願走相對漫長的司法流程也絕不“私了”。這對於作為公眾人物且是當紅明星的他來說,壓力和風險都不小,因為謠言的傳播迅猛不可擋,而法律還原事情真相卻需要嚴謹複雜的程序,耗時一定不短。所以能夠選擇走正規法律程序維權,作為公眾人物,除了對法治社會的信任,也是需要有點擔當的。
2、幕後黑手一直在
判決通報裡有一句話很值得我們注意:被告使用他人提供的視頻進行勒索,這個“他人”究竟是誰?我們暫時不得而知,只知道這麼大的事並未李某某一人所為,而是背後另有其人。以及,勒索發生后王凱迅速報案,2018年11月李某已經被抓,而2019年以來尤其11月對王凱的那幾波瘋狂造謠又是誰幹的?是否是2018年的那個“他人”呢?
更可怕的是,我們還觀察到,在維權勝訴新聞爆出後,因涉及明星維權和刑事犯罪,立刻受到大量關注,熱度很快升至極高,勝訴話題閱讀量飆升至3億,但卻只看到藍V在進行報道(新聞官媒如環球時報、半月談、文匯報、公檢法官微如中國警方在線、正義網、檢察日報、重慶高院等),某些平時最愛湊這種熱鬧的營銷號們卻集體噤聲,絕口不提。在部分論壇上網友們關於維權成功大快人心的討論也都遭受到管理員封禁,以及直到現在,還有
一批接一批的水軍在微博及其他平臺如抖音繼續造謠,而且自從昨天勝訴新聞爆出之後,知乎、抖音、百度等多個平臺上藝人姓名的搜索聯想裡突然出現大量涉及淫穢色情的造謠詞條,上述這些現象放在一起看,就相當微妙了。是否因為王凱堅定地用法律保護自己這件事,觸及了某些違法犯罪分子的核心利益,是否因為他勇於依法維權、拒絕助長互聯網不良風氣的舉動,已經豎起了一個榜樣,以致於有人擔心更多藝人會拿起法律武器?不再受某些違法犯罪行為的威脅?
3、明星維權的難度?
由判決通報裡可以看出,罪犯2018年11月4日即被抓,到現在出判決結果歷時至少400多天,可見維權背後的時間成本是巨大的,演藝圈是一個競爭激烈的行業,藝人的商業價值經不起這漫長的等待,資源合作的機會也通常是轉瞬即逝,像王凱這個案子,歷經一年多才最終真相大白,這中間謠言多次發酵並遭惡意傳播,給藝人帶來多大的傷害?讓他遭受了多少事業和經濟上的損失?恐怕是我們難以想象的。而如今,法律最終帶來的真相又能傳播多遠?按照歷來謠言比闢謠傳播力度強大百倍的規律,也很難判斷。
視頻是假的,給當事人帶來的傷害卻是真的。一年多的時間,謠言和肆意的中傷始終都在,甚至在犯罪分子被捕一年以後,王凱方明確表示已經走法律途徑的情況下,2019年11月時,互聯網上又出現了一波有組織的謠言傳播,輔以論壇水軍的跟帖、新浪微博上大V諱莫如深的暗示和傳播、甚至還出現了大量涉嫌販賣淫穢色情內容的水軍賬號,參與了造謠傳謠。在論壇、微博、微信等平臺大量傳播,給藝人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在漫長的等待法槌落下的時間裡,王凱可以算是沉得住氣的,始終都保持著隱忍和沉默,輿論動盪刺耳的情況下依然心平氣和地在劇組認真拍戲,一年多的忍辱負重,終於換來了法律主持正義。
4、王凱勝訴對明星維權的意義
王凱這波硬核維權,不是律師信,而是刑事案件結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書(五年牢獄)並附帶假視頻鑑定結果,而且這只是一個開始,後續依舊會對傳謠者追責。也有網友嫌詐騙千萬罰金只有五萬,實在太少,這裡必須普法一下:五萬罰金是跟五年徒刑一起的刑事處罰,最新情況是已發第二封律師聲明持續追告,追究民事責任,這下刑事+民事齊了,免去了粉黑路人的嘴仗。這個維權案例對於藝人維權法治進程也是好的示範,當然前提是真金不怕火煉,身正不怕影子斜才有訴諸法律的底氣,該出手時就出手,法律正義自會來。
其實,翻翻王凱過往的訪談,能看出來他是個極有原則、不肯對不正之風輕易妥協的人。曾經在機場接機還是一項圈內默認的常態時,王凱就直白說出接機妨害公共秩序以及他對接機的抵制態度。
“法不責眾是什麼意思?當大家都這麼做的時候,雖然是個錯誤的事情,大家都不會去說。對於這種事情我特別地百思不得其解。”
他這個性格不禁令人想起他在《琅琊榜》裡飾演的靖王蕭景琰一角,也是同樣的隱忍不發、原則性極強。也許王凱的性格里就有靖王正直、寧折不彎的一面,這也讓他在當下的環境裡要更辛苦一點,沒有厚實的背景,也不依附大公司大資本,顏值演技哪裡都沒有短板,演藝事業正值上升期。雖然平時都是謙和的態度,但骨子裡很剛,忍辱但能反擊,他勝訴後被背後的互聯網“黑社會”瘋狂反撲也是難以避免,不過相信他本人在選擇這條依法維權的路時應該也早有心理準備。
王凱終告贏網絡黑惡勢力,然而還有多少藝人仍在受害?我們不得而知。那麼接下來可能還會有更多藝人站出來,勇敢對互聯網輿論勒索說不。我們期待環境更加風清氣正,讓更多的藝人安心藝術創作,免受網絡暴力和網絡謠言的侵害。
現在國家在加快推進法治化進程,藝人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公眾人物的輿論弱勢,在法治社會下也應當得到改變。上月,國家網信辦也剛剛發佈了《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將進一步規範互聯網生態。
最後說一句,良好的輿論環境和法治環境需要你我共同努力,不傳謠不信謠多闢謠,從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