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如何順利渡過試用期?

電工如何順利渡過試用期?

大多數企業單位在招聘員工時都設定了一個試用期,少則一月,多則半年。設定試用期並非是企業單位故意設障礙去刁難誰,也不是有些人認為的企業單位有意找藉口剋扣員工工資。設置試用期是由法律依據的。《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設置試用期的目的主要是便於企業單位考察新聘的員工能否勝任本職工作(包括技術方面、身體方面等)及能否遵守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等等。

電工作為一個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又是特種作業,在員工素質、技術水平等方面有較高的要求。

那麼電工特別是工廠的維修電工,怎樣才能順利渡過自己的試用期呢?筆者就這一話題來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

1、 安全第一。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注意他人安全,還要注意生產安全。安全保障是從事生產活動的最基本的條件和前提。這一點尤其重要。

有些電工新手,剛接觸這個行業,安全意識淡薄,對"電"這東西毫無敬畏感,常常惹出許多事端。

我們單位有一名電工新手小劉,來了三五天的樣子。一天,車間的一個照明燈壞了,他拉閘後沒有按規定掛警示牌,結果在維修燈具的過程中,另一名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合上電閘,使其觸電後從3米多高的鐵架上摔了下來。

還要一次,一個老電工,他是從別的工廠剛剛跳槽過來的。他在焊接一個高架橫樑時,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結果焊渣引燃了下面的一疊紙質產品,引發火災事故。這兩名電工都沒能完成自己的試用期就離開了。

其實,這些安全方面的要求,《安全生產法》都有明確的規定,只是被大家忽略罷了。另外還要說明的是,電氣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有些試用期的電氣人員剛到一個新的崗位,怕得罪領導,對有損用電安全的錯誤指揮行為不敢拒絕或違抗,而去冒險作業。這是要不得的。一旦出問題,都是你的錯。因為你是電工,保證用電安全是你的職責所在。不要認為有"領導的指揮"這個擋箭牌,就能退卸掉責任。相反,你拒絕了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用工單位也不能把你怎麼樣。一不能降低你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二不能因此隨便解除與你訂立的勞動合同。對於這,《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也有具體的規定。

2、 要有基本的職業道德。

這個很好理解。就是要愛崗、盡責和文明、守則。

愛崗就是熱愛電工這個崗位。不僅表現在情感上、語言上,還應表現工作過程中。對自己所承擔的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苟。這樣也是盡責。盡責是一種自覺的行為,不要等到領導去檢查,也不要等同事去監督,才把事情幹完。做一件事就要有始有終。

文明就是不蠻幹,講究科學的工作方法。守則就是要遵守上下班制度,遵守操作規程等。作為一名電工應當自覺地嚴格按制度、規程辦事。

3、 發揮自己的能力,體現出應有的技術水平。

這個怎麼講呢,原則上只要你能夠根據自己的技術等級去完成你應完成的工作就行了。簡單地說就是去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至於怎麼去體現能力和技術水平,是很需要技巧的。有的電工就不善於處理這個問題。

比如說吧,我以前的一個同事,他也是個從事電工多年的老師傅了。他的電工基礎知識很紮實,動手能力也強。跳槽到一個新的單位,由於他不熟悉單位的設備狀況,他就盲目的去問別人,不巧被問的這個人技術、能力都很不強,結果給領導同事留下的印象是技術很差,能力有限。

還有就是,一個電氣專業的大學畢業生,剛到一個單位上班。他自認為自己有文憑有知識,瞧不起沒有文憑的電工師傅,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殊不知這些老師傅都是在這個崗位工作多年,對機器設備瞭如指掌,處理設備故障得心應手。結果得罪了老師傅們,師傅們都刁難他。他雖是大學畢業畢竟經驗欠缺,工作自然做的不是很順手。雖過了實習期,也感覺無趣,沒多久就自己離開了。

那麼到底怎麼做才好呢?我的體會是,先要多看,多想,然後是動手。還有就是謙虛謹慎,以誠待人。在試用期階段,要盡職盡責地完成本職工作,不求多麼優秀,只求順利過關。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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