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鹿心社在贺州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4月22日,贺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在贺州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措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潘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疫情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复产取得重要进展。4月20日至22日,鹿心社在贺州调研时强调,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加快“东融”步伐,做深做实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大文章,稳增长、守底线,力争最好成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这为我们检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明了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鹿心社讲话精神,紧绷疫情防控这根线不放松,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节点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牢记职责使命,坚持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建成广西对接东部和中部地区的重要门户和枢纽,着力于服务贺州经济发展大局,把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落到实处,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妥善处理好涉疫情案件办理和常规检察业务关系,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走访调研和制作“空中法治小课堂”等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以更大力度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和校园复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贺州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鹿心社在贺州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贺州市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鹿心社在贺州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作者:贺州市人民检察院 梁宇 0774—5129660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