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交警曝光5个不同类型交通违法案例,这些行为你有吗?

交通违法行为会产生危险后果,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并且危害公共安全,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

4月5日15时58分,刘某某驾驶陕A50***小型轿车沿福银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1509Km+900m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刘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4月6日8时9分,牛XX驾驶陕H68***小型轿车行驶至沪陕高速商洛北收费站时,被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酒后驾驶。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月8日7时,张某涛无证驾驶陕HK***5小型轿车行驶至商洛西收费站时,被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蓝商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张某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商洛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涛做出一千五百元罚款。

4月8日晚,王某龙无证驾驶涉嫌超载的半挂货车行驶至202省道路时被洛南交管大队石门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超载达169%,违反了《道路交通交安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王某龙处以3500元罚款和15日行政拘留。

4月10日21时,王某华持实习驾驶证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陕HK8***的小型汽车行至344国道时被洛南交管大队古城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王某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的机动车违反了《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王某华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其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来源:商洛交警

(L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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