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報】繁昌縣院兩名檢察幹警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表彰獎勵

喜 報

【喜報】繁昌縣院兩名檢察干警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表彰獎勵

在蕪湖市檢察機關2019年度表彰獎勵活動中,繁昌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楊莉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榮記個人三等功,第二檢察部主任舒新文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嘉獎一次。

【喜報】繁昌縣院兩名檢察干警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表彰獎勵

第一檢察部主任

楊莉

楊莉同志先後在反貪局、反瀆局、公訴科、偵監科、案管辦、第一檢察部工作,曾任公訴科副科長、反瀆局副局長、案管辦主任、偵監科科長等職務,並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業務標兵。

2019年,楊莉同志作為繁昌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憑藉吃苦耐勞的奉獻精神、頑強拼搏的工作作風和公正廉潔的執法形象,主辦繁昌縣院多起大要案,全年共辦理各類案件94件,遠超員額制檢察官平均辦案數,出色完成院黨組交給她和第一檢察部的各項工作任務。如在刑事檢察監督工作中,楊莉同志帶領第一檢察部全體幹警,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多項業務數據位居全市前列。2019年,楊莉同志在主辦的時某某涉嫌猥褻兒童案中,發出繁昌縣院歷史上第一份“從業禁止令”並得到法院採納。

第二檢察部主任

新文

【喜報】繁昌縣院兩名檢察干警被蕪湖市人民檢察院表彰獎勵

舒新文同志先後從事監所、控申、法紀、公訴、政治處、民行等多部門工作,現任繁昌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負責人、員額檢察官、檢察委員會委員。多次被省院評為先進個人。

自擔任民事行政部門負責人以來,舒新文同志辦理了某鋼鐵公司汙染環境監督建議案、何某等人傾倒垃圾汙染環境刑附民案、郭某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附民案等一批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其中,某化工公司環境汙染監督建議案於2015年被高檢院評為公益訴訟監督全國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辦理的蕪湖縣水務局不當履職案為繁昌縣第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檢察機關訴求均得到法院判決支持。

舒新文同志在辦案的同時,堅持學習最新的民法、民訴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努力提高業務能力,辦理的民事檢察監督案曾被省檢察院評為質量一類案件,三篇理論文章先後在省院、市院獲獎,一篇論文被載入中國政法大學訴訟研究院《中國訴訟法判解》第七卷。

審核——梅務有 張楠

編輯——吳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