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彪受賄案一審宣判】

【李彪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0年4月17日,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潁上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空間規劃股股長李彪受賄案被潁上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
潁上縣人民法院採納了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的事實、定性和量刑建議,判決被告人李彪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違法所得的財物予以追繳(已退繳)。


李彪受賄案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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