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油麵筋“攤”上點事?一審法官這樣判……

無錫油麵筋“攤”上點事?一審法官這樣判……

無錫人都知道

這是無錫經典特產之一

清水油麵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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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商標和這個包裝

相信愛吃油麵筋的無錫人

再熟悉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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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天

無錫兩家生產油麵筋的廠家

卻為此對簿公堂

無錫油麵筋“攤”上點事?一審法官這樣判……

△今天,本案一審在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開庭,原告和被告都由各自訴訟代理人出庭。

究竟發生了什麼?

一起來看!

包裝被仿,老牌油麵筋生產公司起訴

無錫市天天食品有限公司是原告,公司稱發現無錫某公司“淘寶”網絡平臺及在無錫本地菜市場銷售“清水油麵筋”使用的包裝袋,整體與天天公司設計並長期使用的清水油麵筋紅色包裝袋相近似。天天公司認為對方在銷售油麵筋時擅自使用與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近似的包裝,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要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與原告“松鶴”牌油麵筋包裝、裝潢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的油麵筋產品行為;2、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3、賠償原告為維權支出的合理開支18633.5元(包含律師費15000元、公證費3580元、取證費53.5元);4、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天天公司說,企業是數十年從事清水油麵筋製作的無錫本地傳統企業,系第157482號“松鶴”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天天公司在油麵筋銷售過程中,對油麵筋包裝袋進行了獨創設計,包裝袋正面主體部分為美術字體的“清水油麵筋”字樣,以30°角度傾斜,“筋”字的力部筆畫延長與下方的線條形成一體,“筋”字月部筆畫延長呈現鉤住下方線條的效果。在該字樣下方是兩條平行線條,轉折成30°圓角交錯延伸。傾斜線條靠近銳角的部位有拼音“Qingshui” 字樣並覆蓋部分線條,水平線條中位於下端的線條在收尾處呈現180°圓弧轉折與水平線條下方拼音相接。在“清水油麵筋”字樣左上角有“無錫特產”四個字。以上圖案文字構成該包裝最顯著的主體部分,整體部分使用紅色為主,搭配部分白色陰影以凸顯紅色字體圖案。在包裝袋的中下部印有條形碼、淨含量和天天公司企業名稱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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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公司產品的包裝,成為庭上爭議焦點

被告方對此有何解釋?

是否會被法官採納?

被告辯稱: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

被告方則辯稱:被告銷售的產品在其包裝袋上明確標明瞭被告自己的標識、名稱、電話、地址等信息,足以使相關公眾區別商品的來源,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且“清水油麵筋”系商品名稱,被告有權正當使用。所以本案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請。

法院最終如何宣判?

判決的依據又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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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被告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與無錫市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清水油麵筋”包裝、裝潢相近似的包裝、裝潢;賠償對方經濟損失6萬元以及律師費、公證費等。駁回無錫市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據悉,今天出庭的被告訴訟代理人轉達判決書後,被告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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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訴訟代理人接受採訪

本案涉及的相關法條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六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

第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責編:沛青

來源:江南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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