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被物业公司要求拿拆改押金抵物业费?合理吗?

英姐说说


合理肯定是不合理,但这似乎是物业行业内的一个潜规则。


你所谓的这个“拆改押金”,就是在装修房屋前的装修押金。这个费用该不该收,怎么收,各地的具体规定是不一致的。一般来说,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签订协议,其中对收取的数额,装修完毕退还押金的方式等等进行书面约定。


而从实践中看,当业主装修完毕后,拿着押金条要求退还时。物业人员普遍会“建议”业主直接将该押金折换为同期的物业费。

如果你不同意,它们会找出种种你违规拆改装修的行为,将押金完全或部分扣除予以惩罚。

所以,多数业主都会忍气吞声,反正还要交物业费,也没有功夫去理论,不如就直接折换算了。


当然,仔细理论的话,押金就是押金,你物业就应退还,不能无理扣押。

如果你实在气不过,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不过也未必能达到你预期的结果。


海风116067626


物业公司不可能会把押金抵物业费的,因为装修押金是由房产公司的前期物业,为监督和控制业主交房后进行装修时违规违约装修的一种制约手段,在业主交房时签《业主手册》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做,没有约定的都属违约,所以,物业公司在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的情况下,擅自未经业主同意将押金抵作物业费是一种违规违约行为,业主可通过住建部门投诉,由住建部门责令整改并向业主道歉。

如果是业主没有未约定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通过电话、贴通知、发函(挂号信)等形式催交,如果未果,再通过沟通业主不交原因,便于物业改进服务。若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根据《物管法》向地方法院提出诉讼并追缴已约定的违约金,法院受理后作调解,物业公司最好是调解时让步于业主,减少与业主的纠纷,必竟你是为业主服务的。但针对个别杠精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坚决予以抵制并公示法院文本告示于小区居民。

作为物业公司最主要的是如何提升服务工作,而不是整天考虑如何去压制业主,不然你公司的生存靠什么维持工人工资以及设备维护和绿化等等工作。


洞察人间


亲,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呀。押金是押金,物管费是物管费,这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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