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教育局就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发布致家长一封信

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朋友:

您好!按照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小学生文化类校外培训机构关门停课至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全区中小学校将逐步复课,部分家长开始关心中小学生文化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何时恢复线下培训活动。按厦门市教育局的“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要求。

我们有几点“温馨提醒”送给家长朋友:

翔安区教育局就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发布致家长一封信


近期复课的培训机构只有一种

近期只有开展高三线下补习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经过相关部门“复课评估验收”,并在区教育局下发正式复课通知后,才可以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经教育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机构大厅显眼处均挂有教育局审批的“办学许可证”)必须通过相关单位“复课评估验收”,并在上级部门下发正式复课通知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未通过复课评估验收的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因此,在正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后,家长前往时,一定要看到在醒目位置张贴的“复课评估验收通过证明”,方可前往咨询或带孩子参加培训。

目前严禁任何未经审核验收同意的校外培训机构私自开展线下培训或已经审核验收同意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高三阶段的线下补习,如发现有培训机构不具备“复课评估验收通过证明”而开展组班收费、培训等活动的,可向区教育局及相关镇街举报。家长擅自让孩子参加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未通过“复课评估验收”,后果自负。

关于培训缴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培训费,不可过早提前收取。”

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缴费时务必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因为机构提供打折、送课等优惠措施而超期超前交费。同时保留好合同文本和缴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参加校外培训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同时请注意:

✦请不要参与培训时间超过晚上8:30的培训班。

✦请不要参与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孩子学习负担的培训班。

✦请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的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

相关举报电话

  •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2-7082575
  • 大嶝街道监督举报电话:0592-7090008
  • 新店镇监督举报电话:0592-7081151
  • 马巷镇监督举报电话:0592-7062176
  • 内厝镇监督举报电话:0592-7882959
  • 新圩镇监督举报电话:0592-7689698

来源:翔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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