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警方:“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今年以來,雲南省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創新工作措施,在全局一線實戰部門開展“54321”工程建設,以“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為導向,把傳統工作方法與創新警務相結合,夯實公安基礎工作,實現治理能力大提升,使全區社會治安進一步好轉,人民群眾安全感、獲得感增強。

高位謀劃 頂層推動抓落實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按照“黨委統籌、治安統管、全警統建”思路,為重塑基礎工作新格局,下大力氣夯實基礎工作,制定下發了《“54321”工程建設工作方案》,“54321”工程即:每個實戰部門建立5個基礎陣地,每名民警列管4個重點對象,掌握3個行業場所,物建2名治安聯絡員和1名關係人,並出臺考核辦法,成立領導小組,將此工作納入分局2020年重點工作和重點督察範圍。

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每月至少開展一次“54321”工作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在每月局長辦公會上安排3至5個部門就工作開展情況作彙報,分析存在的問題,嚴格督促到位,做到“一月一考評,一季一通報”,強力推進“54321”工程建設落地生效。

江川警方:“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物建陣地 築牢防線強根基

按照“應建盡建、全警物建”的原則,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要求一線各實戰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各行各業物建基礎陣地,實現行業場所全覆蓋,重點管控對象不缺位。目前已建立50個基礎陣地、列管404名重點關注對象和306個行業場所,形成全區治安管理難點、重點關注對象“一對一”全掌握,社情民意和信息收集“精、快、深”的工作格局。

在重點行業場所管控方面,通過“周見面、月入戶”,熟知各自列管的治安要素,開展基礎信息收集等工作,堅持以檢查促管理、以服務促管理,及時發現整改存在問題,確保各項管理措施落實見效,行業場所管控從“粗放型”向“精細化”管理邁進,從例行檢查到隨檢隨查,行業場所發案明顯下降。

江川警方:“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疫情期間,選建基礎陣地作用充分顯現,各賓館酒店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第一時間對入住轄區的外來人員“點對點”報告,確保核查管控無遺漏,警民配合打好防疫整體戰。今年以來,分局物建的關係人、信息聯絡員提供上報各類線索240餘條,其中疫情防控信息43條,協助破獲案件130餘起。

優勢互補 治理能力大提升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54321”工程的建設推進,最大限度提升了社會治安治理能力,在實戰過程中,科技手段與傳統方法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技術支撐的盲區由傳統方法作為補充,傳統方法難以解決的由科技引領,實現及時研判、及時預警、合成作戰,使破案打擊能力大幅提升。

江川警方:“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54321”工作法提升治理能力

同時,重點人員管控能力和信息收集能力得到加強。重點人員管控由原先單一的社區民警負主責增加至實戰部門民警均有責,專業警種對各自主偵主辦主管的案件和行業領域內的重點人員盯緊看牢,杜絕二次違法犯罪。

通過深入群眾、依靠群眾列管物建工作對象,重點關注與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對各類案件堅持露頭就打,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群體性事件和個人極端暴力案件的發生。今年一季度,分局共偵破刑事案件91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1.7%,查處治安案件231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案件偵破率、查處率明顯提高。其中,22起涉毒案件和8起賭博案件為關係人、信息聯絡員發揮作用。

雲南網通訊員 周發興 張亞原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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