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随州市档案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共克时艰的真实历程和生动场景,确保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档案资料得以永久保存,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随州市社会各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种历史记录,特别是医护人员的“请战书”、家书,亲历者的回忆录、笔记、日记,各界人士在防控时期工作状态的档案资料等。
  2.反映外地医疗队、爱心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支援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档案资料。
  3.反映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英模人物表彰文字材料等相关记录,以及各社区(村)、单位制作的临时出入证、宣传单、宣传画等。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5.反映社会各界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出的研究成果、创新举措等有关资料。
  6.反映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题的原创文艺作品,如书法、剪纸、诗歌、音乐、美术、摄影、摄像作品等。
  7.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原始记录。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主题突出,健康向上。
  2.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或图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所有捐赠档案资料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主题、内容简介、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信息。
  3.捐赠人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本人具有支配权的合法财产,并须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4.捐赠人如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的,须提供《利用说明》,档案馆将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征集方式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商洽具体事宜。
  2.市档案馆组织人员对所有捐赠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鉴定。对纳入征集进馆范围的单位及个人,市档案馆将按照有关规定与捐赠人办理交接手续,并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或感谢函。
  3.凡经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市档案馆对已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照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随州市档案馆档案征集科
  联系人:刘汉东、梁广国
  联系电话:0722—306244330626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41300
  联系地址:随州市档案馆

随州市档案馆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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