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全市范围内施放气球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秩序,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0年4月30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全市范围内施放下列气球(国家另有规定用于科研、气象探测等活动的除外)。
(一)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二)系留气球(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二、禁止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气球。
三、气象部门将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施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任何单位、个人发现违法施放气球、使用氢气充灌气球的行为,均可向市气象局举报,举报电话:0473-2885336
特此通告!
乌海市气象局
2020年4月28日
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通知,学校开学复课时间明确了!
@乌海人,赏春莫伤春,放过那一片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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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海气象
编辑:刘思雨
审核:李 刚
监审:尤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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