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两地危房拆迁补偿!异地现房安置无货币补偿!

福州鼓楼区两地危房拆迁补偿!异地现房安置无货币补偿!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两条精准旧改项目紧急抢险搬迁的公告,对市中心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市三建宿舍1号楼及都司巷11号实施拆迁补偿。

福州鼓楼区两地危房拆迁补偿!异地现房安置无货币补偿!

福州鼓楼区两地危房拆迁补偿!异地现房安置无货币补偿!

因为房屋部分结构构件已经严重损坏,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两地块范围内房屋实施紧急抢险搬迁安置。签约期即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

补偿方案没有像往常的货币加安置的选择,而是只有安置房异地现房安置。被搬迁房屋补偿均价分别为22861元/㎡和23005元/㎡。但是选择安置的地点并没有鼓楼区,大部分为晋安及仓山区。

市三建宿舍1号楼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紧急抢险搬迁补偿方案 :

补偿对象及方式: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异地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若产权人或国有公房承租户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减少的安置面积可按安置房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及2004年10月26日后建造的无产权房屋按现行征收政策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原则:1.实行异地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

安置房的标准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具体安置面积按被抢险搬迁房屋确权面积×被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的补偿总金额除以安置房对接价所得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房型。 2.因部分安置房标准户型筹集不足或不匹配的,可调换其他相近的户型进行对接安置。

补偿计价方式:1.被搬迁住宅房屋补偿计价方式:补偿金额=被搬迁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被搬迁房屋补偿均价22861元/㎡;2.被搬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等按《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榕政办〔2013〕100号文)执行。3.安置房调换差价=实际安置的面积×安置房对接价-被搬迁房屋确权面积×22861元/㎡,不含层次差价。

安置房地点及对接价:

①浮村新城二区,对接价17120元/㎡;

②港头新居,对接价14210元/㎡ ;

③福湾新城夏雨苑,对接价13380元/㎡;

④龙头佳园,对接价14190元/㎡;

⑤浦上生活配套二期 ,对接价13960元/㎡;

⑥天城小区,对接价17010元/㎡;

⑦鹤林新城,对接价17590元/㎡;

⑧西园丽景新苑 ,对接价15266元/㎡

⑨浦上生活配套一期,对接价13960元/㎡;

⑩浦新小区,对接价13960元/㎡;

2.以上房源的面积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安置房内部未设隔墙、未配置洁具的,以标准户型为基数,给予80元/平方米的内部隔墙及卫生洁具补助。

4.被抢险搬迁房屋确权面积×被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的补偿总金额除以安置房对接价所得面积不计层次差价,其余面积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每层增减的幅度不超过50元/平方米。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协议面积,不足部分应按对接价的1.1倍补偿被搬迁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协议面积,超出部分被搬迁人应按对接价的0.9倍补交购房款。

补助:

1.被搬迁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装修补助。

2.住宅确权面积小于45平方米且被搬迁人及其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无其他房屋(含非住宅、商品房、二手房),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按45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补足部分补偿计价方式:补足部分面积×(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22861-1500)元/㎡。历史老宅产权分割、2013年5月20日后离婚或将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转让以及2006年7月24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分析,致使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适用本规定。

3.住宅搬迁补助费为15元/平方米,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按被抢险搬迁房屋的确权面积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5元。

5.电话补助费58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50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

都司巷11号零星地块精准旧改项目紧急抢险搬迁补偿方案:

补偿对象及方式: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异地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若产权人或国有公房承租户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减少的安置面积可按安置房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及2004年10月26日后建造的无产权房屋按现行征收政策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补偿原则1.实行异地现房安置,不实行货币补偿:

安置房的标准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具体安置面积按被抢险搬迁房屋确权面积×被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的补偿总金额除以安置房对接价所得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房型。 2.因部分安置房标准户型筹集不足或不匹配的,可调换其他相近的户型进行对接安置。

补偿计价方式1.被搬迁住宅房屋补偿计价方式:补偿金额=被搬迁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被搬迁房屋补偿均价23005元/㎡;2.被搬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等按《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榕政办〔2013〕100号文)执行。3.安置房调换差价=实际安置的面积×安置房对接价-被搬迁房屋确权面积×23005元/㎡,不含层次差价。

安置房地点及对接价

(1)浮村新城二区:对接价17120元/㎡;

(2)浮村新城一区:对接价17120元/㎡

(3)夏雨苑:对接价13380元/㎡;

(4)港头新居:对接价14210元/㎡;

(5)龙头佳园,对接价14190元/㎡

(6)浦上二期:对接价13960元/㎡;

(7)天城小区:对接价17010元/㎡;

(8) 鹤林新城:对接价17590元/㎡;

(9)西园丽景新苑:对接价15266元/㎡

(10)浦上一期:对接价13960元/㎡;

(11)鹤林新区二期:对接价17590元/㎡;

(12)吉元小区南一片:对接价15620元/㎡;

(13)浦新小区:对接价13960元/㎡;

(14)西庄小区:对接价13620元/㎡;

2.以上房源的面积最终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核定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安置房内部未设隔墙、未配置洁具的,以标准户型为基数,给予80元/平方米的内部隔墙及卫生洁具补助。

4.被搬迁房屋确权面积×被搬迁房屋补偿均价的补偿总金额除以安置房对接价所得面积不计层次差价,其余面积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每层增减的幅度不超过50元/平方米。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协议面积,不足部分应按对接价的1.1倍补偿被搬迁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协议面积,超出部分被搬迁人应按对接价的0.9倍补交购房款。

补助

1.被搬迁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装修补助。

2.住宅确权面积小于45平方米且被搬迁人及其配偶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无其他房屋(含非住宅、商品房、二手房),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经权利人具结并经村(社区)、镇(街道)确认及公示无异议后,按45平方米予以补偿安置,补足部分补偿计价方式:补足部分面积×(抢险搬迁房屋补偿均价23005-1500)元/㎡。历史老宅产权分割、2013年5月20日后离婚或将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转让以及2006年7月24日后对房屋进行产权分析,致使产权面积少于45平方米的不适用本规定。

3.住宅搬迁补助费为15元/平方米,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按被搬迁房屋的确权面积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15元。

5.电话补助费58元/户,有线电视补助费50元/户,宽带网络迁移补助费108元/户,管道煤气补助费3140元/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