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如何辦理、續簽居住證?事關孩子上學的大事!

今年因為疫情原因全國各地都延遲開學,當然孩子們不開學,家長們紛紛叫苦不迭,甚至有上海家長反映道:“小朋友再不開學,我們家長就要去上海宛平南路600號(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啦!”

2020年上海如何辦理、續簽居住證?事關孩子上學的大事!

不過就在家長們熱切期盼開學之時,上海市終於發佈消息,結合上海市疫情防控形勢,經研究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本市高三年級、初三年級於4月27日返校開學,各高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可從4月27日起開始安排畢業年級學生返校(具體返校開學時間經批准後由學校發佈)。各級各類學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學段和年級分批返校開學的準備。

開學日期倒是終於確定了,那麼問題來了?非本市戶籍的家長們居住證都辦理好了嗎?或者說居住證還在有效期嗎?要知道如果家長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動簽註的除外)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註冊。

由此可見,非本市戶籍的家長們需要提前辦好居住證,因為居住證不僅在小朋友上幼兒園時適用,也會在日後孩子在上海中考高考時辦理居住證積分120分時所必備,更加在以後申請居轉戶時必需之一。

既然居住證如此重要,那麼居住證還沒有辦理的該如何辦理呢?一起跟我來看一下吧!

租賃備案、居住登記、居住證新辦流程圖

2020年上海如何辦理、續簽居住證?事關孩子上學的大事!

注意:自2019年12月25日起,上海市住房租賃合同網籤、備案全面推行一體化辦理。所以,現在居民只需去一個窗口,就可以一次辦理網籤和備案業務。

目前,上海已經形成“16+287+X”的多渠道服務網絡,即16個區房地產交易中心、287個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分中心,以及經認定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住房租賃企業(目前為鏈家和青客兩家企業先行試點),均能為租賃當事人提供網籤、備案一體化服務,並破除了部門、區域界限,實現全市通辦。

一、租賃合同網籤和房屋租賃備案(自有房產跳過此步)

1、辦理地址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020年上海如何辦理、續簽居住證?事關孩子上學的大事!

2 、辦理材料 :

■產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租房申請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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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合同網籤申請書》 下載鏈接:

http://www.fangdi.com.cn/downloadcontracts.asp#表格下載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模板下載:

http://www.fangdi.com.cn/downloadcontracts.asp#表格下載

■住房證明(以下只需要提交其中一項)

a)咖啡色《房屋所有權證》;

b)綠色或黃色《上海市房地產權證》;

c)紅色《不動產權證》;

d)《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及房屋交接書;

e)《上海市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及房屋交接書;

f)《上海市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上海市新建商品房預售合同》及房屋交接書;

g)《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2020年上海如何辦理、續簽居住證?事關孩子上學的大事!

目前,租賃網籤和租賃備案可以一體化辦理,可以去就近的社區服務中心辦理。

二、居住登記

1.辦理居住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填寫《居住登記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集體證明由單位或保衛部門出具 加蓋公章!具體的和辦事處確認!)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居住登記滿6個月之後,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

1、需要準備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辦理地點

居住地所屬的社區事物受理中心

注意: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三、居住證新辦

1、申領居住證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領《居住證》,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並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複印件(驗原件)。

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按照居住登記的規定,提供相應居住證明。

2、受理居住證申請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對來滬人員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內容,並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在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並出具《居住證》受理回執。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辦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3、居住證製作簽發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辦材料後,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通過信息系統進行後臺比對完成核定。對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申領條件之一的,應當通過信息系統,通知公安制證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製作。

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出具書面意見,交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居住證》由申請人居住地公安分局簽發。

備註: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證》。

4、居住證領取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收到《居住證》後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

申請人領證時應交回《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和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首次辦理居住證,免收工本費。

四、居住證續辦

《居住證》每年簽註(續辦)一次。

持證人應當在《居住證》簽註期限屆滿之前的30日內,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註手續,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並攜帶本人《居住證》,自有房產證或租賃備案登記憑證。

注意:居住證可以有條件自動續簽,社區民警、或社區工作人員會通過上門走訪(或者電話)、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如果與原本居住證登記信息一致的話,就符合系統自動續簽的條件。

不能自動續簽,需拿著相關材料(即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或租賃備案登記憑證)去社區服務中心辦理續簽。

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按照居住登記的規定,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

備註:持證人逾期未簽註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後《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逾期60日內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在逾期60日後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重新計算。

最新政策,滿足一定條件,可以補簽註。

五、居住登記、居住證信息變更

1、居住登記信息變更

已辦理居住登記的來滬人員居住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民族、戶籍地址等信息變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公民身份號碼變更的還需提供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同時出示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憑證》。

2、居住證信息變更

居住證持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30日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將變更信息在信息系統中予以登記。

3、居住證補換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持證人應當憑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明,及時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換領、補領手續。證件丟失的,可以同時辦理掛失手續。

對符合《居住證》換領、補領條件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在信息系統中提出制證申請,由公安部門重新制證。

因個人原因重新申領或者換領、補領《居住證》的,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向申請人收取證件工本費,並出具全市統一的定額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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