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雲”辦理 溫暖復工返崗路

“明天我就要返崗復工了,真沒想到臨走之前還能收到這筆救助款,你們的工作效率真是太高了,太感謝檢察院了,有了這筆錢,家裡近期的生活有保障了,我也可以安心復工了。”3月27日上午,一名樸實憨厚的中年男子盧某滿面笑容,拉著新縣檢察院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郭宇的手,用具有家鄉特色的新縣普通話激動不已的說著,據他介紹從春節到現在,他已經在家呆了兩個多月了,因為一起交通事故,父親意外去世,留下高齡的母親,家中還有兩個上學的孩子,賠償款遲遲執行不到位,再不出去務工,家裡的日子就非常艱難了,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給檢察院寫了一封“求助信”,沒有想到這麼快就有了回應,給我解決了這麼一大筆救助款,還給兩個小孩帶來了書包等學習用品和口罩等防護用品,真的讓我備感溫暖呀!在盧某家中,郭檢關心地叮囑其母親注意身體,並囑咐兩個疫情期間在家上網課的小孩認真上網課,聽著盧某講述著賠償款執行的重重困難,耐心的說,執行難是一個社會“大頑疾”,但檢察機關一定會積極履行檢察職能,進行民事執行監督跟進,力求在根源上解決問題,化解社會矛盾。

3月19日,一封申請司法救助的來信穿越冰冷的疫情,來到了新縣人民檢察院,收到來信後,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郭宇高度重視,安排立即啟動調查,並親自帶頭辦信,親自向縣委政法委協調救助款撥付,在七個工作日內辦結了這起司法救助案件,解決了群眾的燃眉之急,緩解因疫情帶來的損失,幫助其儘快的返崗復工。

申請人盧某的父親2018年11月的一天,在回家途中被一輛貨車撞倒致當場身亡後司機逃逸,經事故認定,肇事司機負全部責任,該案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2019年9月,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被告司機三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原告20餘萬元。

收到申請材料後,新縣檢察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啟用司法救助“雲”辦理模式,通過“視頻+電話”的方式告知盧某某申請司法救助所需材料,通過“網上審查+電話詢訪”的方式,嚴格審查盧某某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而完成案件的調查工作,經審查,被告人在賠償盧某某3萬元後一直未履行剩餘賠償款償付義務,申請人盧某某上有67歲老母親,下有兩子讀書,常年依靠在外打散工維持生計,經濟十分困難,因疫情的阻隔,盧某某被困於家,經濟更是入不敷出,申請人盧某某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該院立即開展司法救助,七日內便將一萬元救助款送到了盧某某的手中,助其緩解生活壓力,同時針對辦理過程中獲悉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的線索,積極主動發揮檢察職能,進行民事執行活動跟進監督,力求在根源上解決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目前該項民事執行監督正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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