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落户了,村里的承包地还要不要保留?

在去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明确表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其实,这主要是出于对农业经营的考虑,毕竟这一块需要长期稳定的土地关系预期,尤其是发展现代农业,往往要对土地进行长期规划和投资。

二轮承包到期后坚持延包原则,不能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分包给某家庭的特定田地,在三轮承包期仍然属于该家庭。农村集体与其成员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否承续的判断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这个家庭存在,即使它已经迁移到城镇,第一轮农村集体分包的地块也不能打乱重分。

当然,考虑各地的实际情况,如果作为集体成员的家庭完全没有人口存在了,这时集体可以收回发包的地块。对于集体仍然拥有的机动地等,也可以按照土地承包法和村民自治等相关规定,对承包地进行“大稳定、小调整”

进城落户了,村里的承包地还要不要保留?


进城落户了,村里的承包地还要不要保留?

农民进城落户,是否退出承包的集体土地,应由农民自己选择,相关文件表明,“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这样做,一方面有助于农民市民化,提高户籍城镇化率;另一方面也给进城农民留条退路,万一不愿在城镇生活,可以回乡。

进城落户了,村里的承包地还要不要保留?


无地农民想分得土地,这该怎么办?

按土地承包法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1.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 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3. 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是可以经过评估重新分得土地的,农村土地评估是由农村集体进行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的。

除此外,还有一个更简单易行的方法来获得土地,那就是:通过流转来解决,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进城落户了,村里的承包地还要不要保留?


总的说来,我们看事情还是要从长远来看,对于确实不再需要承包地的已经进城的家庭,各地应积极探索,鼓励这些原村民依法自愿有偿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或者转让给集体内需要耕地的成员。

如果短期内不愿有偿退出承包地的,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经营权,从而获得租金或者入股参与分红等,这样,土地承包关系既长期稳定了,又没有浪费土地资源,是两全其美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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