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錢詩貴事件和圓圓日記


文/朱鵬源

這幾日,中國新聞傳媒集團書畫院副院長錢詩貴同志,火爆網絡。不止一位同仁私信我議論此事,我和他們只說2點:1、朋友之間同事之間,可以觀點不一,但是別要落井下石火上澆油;2、壞事也是好事,好事也是壞事,就如老子的那句千古哲言。

我認識錢詩貴同志近20年,曾經還是鄰居。作為一位資深媒體人,這些年他從《江南時報》《中國經濟時報》《江蘇法制報》《東方法制導刊》……一路走來,留下許多影響力監督報道。至少在我的印象裡,他為人豪爽仁厚,在飯局上常做酒司令的他,酒品也好;酒品酒風好的人,想必人品應該也不會太差。

我看錢詩貴事件和圓圓日記

前幾年,因為我和某媒體人論戰,後來對簿公堂,在許多人觀望沉默之際,錢老兄奮筆疾書,連發3篇文章駁斥對方,雪中送炭永遠比錦上添花來得珍貴,更令人感動。所以,無論出於私交,還是公義,我不想再沉默是金。這幾日,看了崔永元呂效平和一些人的聲明,感覺他們,至少語言上,還是比較文明的。而一些自媒體人的文章,寫了一些汙言穢語,我認為,這已經是大字報樣的人身攻擊,超越了正常的辯論範疇。就像李文亮所言:文明的社會,絕對不應該只是一種聲音。關於方方日記,我也不一定完全贊同錢詩貴先生的所有系列文章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但是,我堅決支持尊重他有發表意見的權力與自由。我認為:迄今方方事件,左中右3方立場都有,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說誰完全對,誰完全錯。

我看錢詩貴事件和圓圓日記

憲法也賦予了每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錢詩貴先生有“建議方方下跪”的權力,當然,其他人同樣有“給方方在武漢疫情紀念館塑像”的權力。侮辱謾罵,不是戰鬥,希望建設文明社會的今天,別忘記魯迅先生的教導。最後,就南京大學呂效平教授的觀點,提點小看法:他說,給方方下跪塑像,似乎就是定罪,應該經過法院判決;但是您別忘了,遺臭萬年的秦檜夫婦下跪,又經過哪個皇朝的哪家法院判決了?有的人活著,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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