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封建制产生和私有化过程

罗马衰败以后,日耳曼人蛮族入侵了罗马领土,建立了多个国家。日耳曼蛮族公有制程度远高于罗马,阶级分化不明显,几乎不存在土地私有可交易的概念,同时统治能力落后,基本只具备部落联盟一级的管理统治能力。

在罗马的废墟上,日耳曼蛮族建立的国家疆域人口远远小于罗马,但是日耳曼部族领头人依然管理不过来,不得以将土地人口分配给部属,并约定好权力和义务。欧洲封建制就这样形成了。

欧洲封建制的特点是产生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庄园),导致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大退步,市场交换减少,城市规模缩小,连罗马原来修好的道路都逐渐泥泞和不好走的。类似老子的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

这个封建制和洋葱一样是一层套一层的,就是分到土地和人口的领主往往又进一步分封下一级。

欧洲封建制产生和私有化过程

在这样封建制度下,土地是公有的,所有封建权力和封建义务都是依附于土地存在的,人也是依附土地存在的,基本没有自由迁徙的权力。封建领主并没有所分封土地所有权,而是拥有管理经营权力,农民和领主之间的关系是上级和部属关系,不是商业交易关系。土地和人口都是不可交易的。所以欧洲封建制实质上是所有制在罗马已经私有的基础上的再次公有化,好像回到罗马王政时期,颇有返祖的感觉。

欧洲封建制度下私有化在逐渐进行中,最典型的变化就是封建领主的领地名义从薪俸地开始,逐渐过度到荣誉地、恩地,直到到附庸采邑地。薪俸地的含义是这块土地和人口属于领主管理,它的产出处于内部公用和对外封建义务外,剩下属于领主的工资,领主对领地没有所有权、继承权和处置权力。到了附庸采邑地后,领主的职位已经是可以世袭了,对领地也有了一定的处置权力,可以赠送、抵押、转让等。但土地名义上还是公有的,处置的只是土地上附带的权力和义务。欧洲在私有化的进程中领主也经历着从领导到主人的渐变。

欧洲封建社会比较像一个城堡社会,与先前的城邦社会相比,社会交往商品交流程度大大落后,大批民众被土地和领主束缚,交通不便,很多方面的文明程度还落后于罗马时代,总体来看是历史的倒退,故一般称为黑暗的中世纪。

欧洲封建制产生和私有化过程

欧洲封建制的形成原因是,先进文明罗马腐化,被落后的蛮族征服,蛮族的文明程度低管理能力差,占了大家业以后没法管理,就只好分家过日子。

欧洲封建制的建立相对罗马而言是公有化过程,但欧洲封建制自身也在不断的私有化中。中世纪后期商人等从封建领主那里赎买地方权力后出现了自由市,从而大大改善了欧洲市场运行条件,社会交往商品交流得到了恢复。例如北意大利城市、尼德兰城市和汉莎同盟城市。

现代西方联邦制国家,就是欧洲封建制的遗留,比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中的联邦成员就是当年的封地和领地。美利坚合众国也算一种封建制,美国建国之初的十三个州,都是英王封地或授权公司,通过联邦党人及其后政府的推进,美国联邦机构权力不断加强,类似中国王朝加强中央集权,为美国的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而且从一开始,美国的州就像自由市,而不是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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