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证据与证明)
一、刑事证据: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种类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1、反映内容和思想;2、时间属性案发前中后都可;3、不具有单一属性)
(三)证人证言;(当事人以外的人)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刑事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紧密联系的基本属性:
客观性;2、关联性;3、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