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法院:改革執行模式 分段執行效果好

鎮平網訊(通訊員 李智) 4月13日,申請執行人高某在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收到了執行款58769元,並出具結案證明,至此,這件在4月7日立案執行的案件全部執行完畢,僅僅用了六天的時間。這是鎮平縣人民法院改革執行模式、實行分段執行以來所取得的成果之一。

高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終審判決王某償還高某借款58154元並負擔訴訟費用。案件於2020年4月7日立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案件查控快執小組對王某名下的財產進行網絡查控,經查詢王某名下有足額的存款可予執行,執行幹警周迅立即予以凍結並通知了雙方當事人。

王某得知存款被凍結後,向執行幹警表示同意償還借款,但銀行賬號需繼續使用,請求將執行款直接支付給申請人高某後,由法院解除對銀行賬號的凍結。周迅在徵求高某的意見後,高某表示同意。因王某身在武漢,受疫情影響不便出行,周迅多次與雙方電話聯繫、微信溝通,4月13日上午,王某將執行款58769元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支付給高某,案件僅用了六天即執行完畢。

實行分段執行是2020年度鎮平縣人民法院執行模式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由指揮中心團隊發起網絡查控,對查找到的財產及時進行控制,有足額財產無須變現的,由快執小組在一個月內執行完畢;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財產不足以執行的,轉入執行實施團隊繼續查找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對於有房產、車輛等財產需要處置的案件,由執行實施團隊轉入財產處置團隊進行評估、拍賣、交付。通過分段執行的模式,對執行人員實行集約化管理,減少了重複勞動,提高了執行效率,縮短了辦案週期,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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