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滑縣又有49名“酒司機”被逮到~~~

震驚!滑縣又有49名“酒司機”被逮到~~~

國慶、中秋小長假期間,滑縣交警全員上崗,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同時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持對酒駕醉駕“零容忍”、“出重拳”,在全縣範圍內不定時不定點開展“禁酒駕、保平安”集中行動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據統計,10月1日至10月11日,滑縣交警共查獲“酒司機”49人

下面,來看看又有哪些“酒司機”開車被逮到了

震驚!滑縣又有49名“酒司機”被逮到~~~

酒駕曝光

震驚!滑縣又有49名“酒司機”被逮到~~~

以上49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1000-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

切勿心懷僥倖以下這些行為也屬於酒駕

誤區一:我酒量大,喝酒不會影響駕車

公安交管部門是根據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來認定當事人是否存在酒駕違法行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誤區二: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啟動車輛,併發生位移,駕駛人就處於駕駛之中,而且無論駕駛人駕駛速度快慢與否,其操控能力、反應能力都有所下降,極易誘發交通事故。

誤區三:小區內酒駕沒事

在小區內等道路以外的地點酒後駕駛,交警部門也將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誤區四:隔夜酒不算酒駕

駕駛人當天夜裡或凌晨飲酒導致第二天體內酒精未代謝完,此時駕車也可能屬於酒後駕車,甚至會出現醉酒駕駛的狀況。

誤區五:酒後多喝水就查不出

有人認為,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因此,個別駕駛人在遇到查酒駕時,會有喝水、抽菸、吃口香糖這些行為,以為能讓口腔裡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些做法都無效的,交警使用的呼氣酒精檢測儀,檢測的是自肺部呼出的氣體,不僅僅是口腔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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